广东,男子一直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可父亲去世后,男子才意外得知,父亲曾经跟他人生下了3个非婚生子女,这3名子女跟他一样,对父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男子有些傻眼,如果他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就得联系上父亲的这3名子女,让他们过来签字。可他寻找无果,遗产也无法继承。正在这时,一份文件的出现,解决了男子的燃眉之急,男子可顺利继承父亲的遗产。
处理完父亲的身后事,王成特意请了假,拿着一叠资料,准备将自己父亲留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等他满怀期待的把资料递给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王先生,您父亲名下还有其他3名子女,根据规定,他们也需要过来签字确认,或者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您才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工作人员的话如同一记重锤,砸得王成晕头转向:“我还有其他兄弟姐妹,这怎么可能呢?”
王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都已经46岁了,从小到大,父母从未提起过这事儿,家里的户口本上也一直只有他和父母的名字。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王成这才得知,原来那三名所谓的“兄弟姐妹”是父亲在婚外与他人生下的孩子,因为一直瞒着家里人,所以王成对此一无所知。
王成怎么都没有想到,父亲虽然去世了,但是却给自己留下了一个难题,父亲留下的遗产不少,他四处打听,希望能够联系上这3位从未谋面的兄弟姐妹,来处理父亲遗产的事情。
可无论他怎么打听,始终都没有得到老人其他3名子女的任何消息,遗产继承的事情也因此被耽搁了下来。
王成整天愁眉苦脸,茶不思、饭不想,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父亲的遗产就无法过户到自己名下,这让他感到非常焦虑和无助。
就在王成和家人四处走动、寻求解决办法的时候,事情却意外地出现了转机。
原来,王成的父亲曾经在2022年,通过遗嘱库订立了一份遗嘱,老人立下遗嘱后,还来不及过户,就去世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王成和家人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拿到遗嘱的那一刻,他们激动的热泪盈眶。
在这份遗嘱中,老人明确表示要将所有的遗产都留给王成继承。
有了这份遗嘱,王成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父亲的遗产。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为什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王成如果想要继承老人的遗产,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呢?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因此,王成如果想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就需要其他3名子女出面签字。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处理老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通过遗嘱库订立的遗嘱真实有效,遗嘱的大致内容是老人将自己所有的遗产,都留给其儿子王成继承。
在联系不上其他3名子女的情况下,王成可以拿着这份遗嘱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来处理老人的遗产。
3、老人婚外生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的义务,有悖于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老人瞒着妻子,跟他人婚外生育子女,这种行为违反了基本的道德和伦理规范,是不道德的,也给家人带来了痛苦和麻烦。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