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四川省多家国企领导的陈超40个月收2060万,平均每个月进账51万,23次非法收受15名商人老板所送钱款。这得是什么样的收入能力?这还只是被查出来的。
仔细看了这个案子,几个细节特别有意思:
为啥是23次? 而不是1-2次冲动作案?
为啥是15个老板? 平均每个老板送了137万。说明什么?
都已经是国企掌门人了,级别不低了,待遇也不差,为啥还要拿这种明显会出事的钱?
贪腐这种行为感觉都快被"标准化"了:
多少钱该收
谁的钱能收
怎么收最安全,好像都有了"行规"...

任四川省多家国企领导的陈超40个月收2060万,平均每个月进账51万,23次非法收受15名商人老板所送钱款。这得是什么样的收入能力?这还只是被查出来的。
仔细看了这个案子,几个细节特别有意思:
为啥是23次? 而不是1-2次冲动作案?
为啥是15个老板? 平均每个老板送了137万。说明什么?
都已经是国企掌门人了,级别不低了,待遇也不差,为啥还要拿这种明显会出事的钱?
贪腐这种行为感觉都快被"标准化"了:
多少钱该收
谁的钱能收
怎么收最安全,好像都有了"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