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抓!”陕西西安,一女子在网上与陌生男子相识并确认恋爱关系,岂料,在一次

沛山评生 2024-12-10 22:46:32

“伸手必被抓!”陕西西安,一女子在网上与陌生男子相识并确认恋爱关系,岂料,在一次温存过程中,女子竟打起了坏心思,趁着男子不注意,偷偷用对方手机给自己转去了18000元,而后以上厕所为由逃之夭夭。男子意识到自己受害后,遂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来源:裁判文书网) 张晓丽是在工厂里工作的一名普通上班族,她每天从事着繁琐的工作,早出晚归却收入微薄。 残酷的现实让她无法直视这个世界,所以她将自己全部的感情生活都寄托在了网络之中,渴望着有一天能有一个白马王子可以给她不一样的生活。 一天下班,张晓丽照例打开了聊天软件,发现聊天好友都不在线,便使用附近的人功能添加好友。 与此同时,网络的另一边江小刚也在无聊地刷着手机,看到有陌生异性加好友,便随手通过了。 两人经过了解后,熟络起来,便越聊越投机。没几天,他们就决定要奔现。 见面当晚,张晓丽经过一番精心梳理打扮后,便动身前往江小刚在市区的出租屋。 当两人见面后,江小刚看到美丽动人的张晓丽,瞬间心动。 江小刚热情地带张晓丽看电影吃宵夜,而后,他还贴心地叫车送张晓丽回家。 一来二去,江小刚觉得张晓丽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她,便向对方进行浪漫表白,张晓丽当然也答应做他女朋友。 两人相处中,江小刚每次在同张晓丽亲密过后,都会给她发个有特殊数字的电子红包。 然而,有时候真心未必遇见的就是真心。 在江小刚同张晓丽一次亲密关系后,江小刚给对方发完红包睡着了。 此时,张晓丽看着江小刚的手机,心中便闪过一个邪恶的念头。她轻声嘀咕:“反正他也不知道。”便偷偷拿起手机,把里面的钱转到了自己账户,还删掉了转账记录、联系方式和自己的照片。 过了一会儿,张晓丽便借口上厕所脱身了。 待江小刚醒来后,发现张晓丽不在,打车回家时却发现无法支付路费。查看账单后,他才惊觉钱被转走。遂又赶紧拨打了张晓丽的电话,却发现已被拉黑。无奈之下,江小刚只得选择了报警。 很快,在警方的全力搜寻下,张晓丽被抓获归案,经查,其此前一共收到江小刚多次红包加上转账共计41000元,其中有23000元是小额520的多次红包,剩余18000元则是一次性操作的转账。 而后,张晓丽因涉嫌盗窃被检方提起了公诉。 那么,对于本案而言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1、对于江小刚向张晓丽多次发送合计达23000元的红包,性质如何?是无偿赠予?还是嫖资? 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为表达爱意而向对方进行具有特殊意义数字的转账行为,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 而所谓的嫖娼,则是指男女双方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嫖资在其中扮演者非法利益交换的角色。 从本案来看,江小刚同张晓丽是正常恋爱关系,不存在钱性交易的意图和行为。 此外,嫖资一般约定在男女双方发生关系之前。本案中,江小刚是事后为了表达爱意而主动向女方发送红包的,应视为一种无偿赠与。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一般没有法定撤销权。 本案中,江小刚将红包赠与张晓丽,钱已经转移到其的账户,双方完成了赠与行为,江小刚也不能将此部分钱款要回。 2、张晓丽偷拿江小刚手机转账的行为成立盗窃。 所谓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等行为。 本案中,张晓丽趁江小刚睡着私自转走其手机内资金并删除相关记录和联系方式的行为,违背了江小刚的意愿,侵犯了江小刚的财产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张晓丽所转的18000元已远超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其应当被予以刑事处罚。 3、张晓丽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晓丽为了减轻罪责,不仅将那18000元退赔给了江小刚,就连此前收到的两万多元红包,也一并还给了对方,只愿能够获得谅解,减少刑罚。 江小刚见钱已经追了回来,还把之前花的钱都拿了回来,自己一分钱没花还让张晓丽白白做了自己半个月的女朋友,享受男友的待遇,便也就同意出具谅解书。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40%以下。 最终,经法院综合审理,张晓丽被判二缓三。 有人说,张晓丽实在太傻,既然这个男人对其出手如此大方,为何要为一时之利铤而走险?这无异于是釜底抽薪自杀之举。 总而言之,为人者,当行端坐正,常思“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靠着非法手段,短时获利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一场幻灭的梦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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