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恩负义!”在江苏南通,一男子在单位宿舍突发疾病,同事将他送至医院急救,并垫付

铅笔军事 2024-12-10 22:29:05

“忘恩负义!”在江苏南通,一男子在单位宿舍突发疾病,同事将他送至医院急救,并垫付 240000 余元的医药费。一个月后男子出院,同事多次索要医药费却遭男子拒绝,无奈之下,同事只好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 “王哥,把钱还给我吧,这可是我全部的积蓄了!” 小赵(化名)给同事打电话,想要回之前垫付的 24 万医药费,未曾想,对方一听到他的声音,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小赵满心苦楚无处诉说,自从王哥(化名)出院后,一直声称小赵是在替单位出医药费,让他找单位去要! 事发当日,王哥下了夜班后,突然胸痛难忍,头上豆大的汗珠不断滚落,他艰难地叫了一声小赵,便昏迷了过去。 小赵赶忙打电话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由于他是主动脉夹层,情况危急,稍一疏忽就会失去生命,需要立刻交钱做检查、住院,保守估计得需要 20 多万医药费。 小赵联系王哥妻子时,妻子却表示自己没钱,让小赵先垫付,单纯的小赵就把自己的全部存款拿了出来,支付了 24 万元。 随后王哥妻子赶到医院,一直陪伴丈夫治疗了一个月,二人顺利出院时,小赵支付的医药费刚好用完,他们也就没再提及此事。 过了一段时间,小赵才不太好意思地开口要钱,没想到,王哥告知他,这属于工伤,公司需要给他垫付,但公司没有履行义务,让小赵直接找公司要钱。 小赵懵了:“公司是公司,跟我的钱完全不是一回事,要报销也该你去找公司吧?” 之后王哥不再回复消息,似乎这件事与自己毫无关系! 小赵无奈,只好到法院将王哥夫妻俩起诉,要求他们全额返还自己垫付的 24 万元医药费。开庭当天,夫妻俩拒绝出庭,不过法院还是做出了判决:全额返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呢? 小赵在没有法定责任义务的情形下,出于同事间的情谊和人道主义精神,帮助王哥垫付了高达 24 万的医药费,这展现了社会中的互助友爱精神。 当这种善意之举被对方漠视甚至拒绝偿还时,就触及到了法律的范畴。 依据《民法典》,倘若为了他人的利益自愿进行管理或服务,并因此产生了费用支出,那么此人有权要求受益人补偿这些支出。 结合本案例,小赵的行为显然符合这一条件,因为他是在紧急状况下为挽救同事的生命而采取行动,其行为不仅直接保障了王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产生了合理的费用支出。 法院判决全额返还小赵垫付的 24 万元,正是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维护了小赵作为无因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也给王哥上了一堂关于责任和感恩的教育课。 王哥不还钱,认为他的医药费应由公司承担,自己的情况属于工伤,事实果真如此吗? 通常而言,下班时间,离开公司后,突发疾病会被认定为个人原因,而非工伤。但倘若能够证明公司存在长期加班、工作量过重、员工患有职业病等情况,在这种情形下突发疾病、猝死等,都能够算作工伤,从而要求公司赔偿。 但即便王哥的情况需要公司负责,他也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救命恩人小赵,让小赵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他的这种做法只会让小赵寒心,也使他触犯了法律,还失去了小赵这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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