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正常执法行为也要被谴责,我们的社会将何去何从?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大货车超限超载行驶,一旦发生意外,会对社会车辆造成灾难性伤害,因此而多次发生的交通事故给所有当事人带来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害可谓灭顶之灾。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次突发大货车司机跳桥身亡事件中,又有人把枪口对准了执法人员。剑指执法无名,影射规则有误,内涵政府理应反思,行政机关应该强化服务意识。 难道这样的行为应该被倡导? 难道守法公民受到违法行为伤害也要唱赞歌?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逝者为大”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理应受到社会的认同和尊重。
当正常执法行为也要被谴责,我们的社会将何去何从?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直率最后圆圆月
2024-12-08 02: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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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1xxx65
执法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支持,但是执法应该既有硬度也要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