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夫妻下班回家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了,可楼下的老太太还是拿着一把菜刀上来讨要说法,说小夫妻家里发出的声音吵到她了,男子傻眼:“你说让我们声音小点,我们拖把都不用了,我老婆蹲在地上擦地。”见跟老太太沟通不了,男子只能无奈做出决定:我搬走,把房子租出去,找一个上晚班的租客。
(来源:法治进行时)
张磊和妻子林月下班后,两人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的推开家门,生怕发出的声音会打扰到楼下的老太太。
老太太的耳朵特别灵,经常上来抱怨说他们小夫妻的声音太吵了。
为了不打扰老太太,他们连椅子都不敢拉,生怕拉动桌椅的声响传到楼下,连走路,都要蹑手蹑脚,轻轻的,甚至连拖把都不敢用了。张磊只能看着妻子用抹布一点点地擦地,这样声音能小一些。
两人在家里忙活了一会儿,终于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可没想到,他们刚想休息一会,突然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
打开房门一看,门口站着楼下的老太太,老太太手里拿着菜刀,张磊和林月吓了一大跳。
可老太太却气势汹汹的走进屋内,说张磊和林月又发出‘哐哐哐’的声音了。
张磊一听这话,火气也“蹭”的一下子就上来了,他也大声反问老太太:“哐什么声音啊哐?”
老太太却说自己也不知道,还说3点钟也有。林月有些急:“那怎么可能呢,阿姨,我们要上班,我们要睡觉的。”
张磊也觉得老太太这样子讲,有些不讲道理了。
他跟对方解释:“你说你让我们声音小点,我们现在连搬凳子都很小心,我们拖把都不用了,我老婆蹲在地上拖地。”
林月也附和:自己蹲在地上擦的地。
可老太太还在絮絮叨叨的指责他们发出来的声响,吵的她没法休息。
张磊和林月憋了一肚子气,他们在外面忙了一天,晚上回到自己家,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连走路都是小心翼翼的,可老太太却多次上门,说他们家太吵了。
如果老太太心平气和的上来沟通,大家都好商量,可老太太却拿着刀,气势汹汹的质问他们,他们心里本来就很委屈了,这样一来,张磊也来了脾气:“我们忍到现在,为什么发火,我们前面几次发过火吗?”
其他邻居听到动静,也赶紧过来劝和,让大家心平气和的沟通。
可老太太却坚持认为张磊和林月家哐哐哐的声音吵到她了,但是她又说不上来这种哐哐哐的声音到底是什么?
林月只能无奈的跟老太太说:“下次有声音响,你叫楼组长听听是哪里的响。”
张磊只能气愤表示:我搬走,找一个租客,找上晚班的。
老太太却回复他:随便你!
之后在其他邻居的劝说下,张磊跟老太太道了歉,说自己不该那么大声的,老太太也拿着菜刀下去了。
1、邻里之间应当相互体谅,团结友爱,遇到问题,应当心平气和的沟通。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里之间享有相邻权利,但是也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老太太觉得张磊和林月家有声响,打扰到了她的正常生活,应当先考虑一下,这种声音是否系日常生活中正常居住所产生的合理声响,然后再上门好好跟张磊和林月沟通,而不是气势汹汹的拿着菜刀上门质问。
张磊和林月在老太太反映他们家有声响后,已经尽量做到小声,晚上不拉凳子,不用拖把拖地,连走路都是轻手轻脚的。
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老太太不能以自己的作息标准来要求楼上的小夫妻跟自己的作息一样,老太太对张磊和林月系正常生活所发出的合理声响,应当承担适当的容忍义务。
如果有特殊需求,老太太可以跟张磊和林月好好沟通,但是不能强制邻居按照自己的特殊需要安排生活。
2、如果故意发出噪音,打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属于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持续或者高强度发出噪音,打破了邻居的生活安宁,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有可能会被视为扰民。
噪音扰民是违法行为,如果经沟通后,屡不改正的,可以报警处理,发出噪音的一方有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3、如果因噪音扰民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邻居故意制作噪音,又屡不改正的,由此影响到正常休息,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或者因此需要搬家等产生了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