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说几个案卷中认定的事情,谁能解释的通一个,就可以证明陈世峰要杀的是刘鑫 1,陈买了江喜欢的洋酒(江在酒吧打工,刘是不喝酒的) 2,陈第一次敲门是11点多,(此时刘是肯定不在家的,而在家附近打工的江一般是在家的) 3,陈埋伏在天台,却放过了单独跑向家里的刘鑫 4,刘鑫进屋之后,陈并没有任何放弃行动的表现,而是直接扑向后跟来的江 5,陈未发一言,直接捅了江11刀 6,之后陈清理了现场后(取走断刀刃)立刻离开了现场,江包里的钥匙丝毫未动。 中野地铁站距离江歌家里仅仅几分钟路程,刘鑫下班回家要一个多小时,江等刘鑫居然不是先回家再出来接她,而是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光打电话就100分钟),谁是“危险引入者”?
就说几个案卷中认定的事情,谁能解释的通一个,就可以证明陈世峰要杀的是刘鑫 1,
托托说文化历史
2024-12-02 2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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