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名男子到KTV唱歌,服务员推荐陪唱美女,被3人拒绝,岂料,买单时发现,喝

我天哥 2024-11-29 15:48:07

四川,3名男子到KTV唱歌,服务员推荐陪唱美女,被3人拒绝,岂料,买单时发现,喝了3箱啤酒,竟消费了9000块!男子认为对方讹钱,当即报警,民警赶到后,服务员才说出缘由,原来有4个美女进了包厢! (来源:麒麟视角)

“人到中年不如狗啊,天天上班不仅累,还被老板骂,下班在家又被老婆骂,哎……”秦海涛端着酒杯一饮而尽。

两个好兄弟也随声附和,陈小川叹气道:“过了35岁这个坎,感觉人生没盼头了…不过,海涛,今天是你生日,高兴一点,来干一杯!”

陈小川举起酒杯,向秦海涛敬酒,另外一个好兄弟张诚也祝福道:“兄弟,生日快乐!”

3个好兄弟就这样,边吃饭边推杯换盏,今天是秦海涛的35岁生日,专门请了两个好哥们聚一聚。

酒足饭饱已是晚上10点,秦海涛觉得还不尽兴,便说道:“兄弟们,饭吃完了,咱们赶下半场,去唱唱歌,放松放松!”

两个好兄弟立即答应,3人就近来到了附近一家装修颇为讲究的KTV。

进到包厢,服务员神秘一笑,对3人说道:“3位先生,我们这有好看的美女,可以陪3位一起喝酒唱歌,你们看要不要来3个?”

秦海涛一听有些犹豫不决,还在陈小川机灵,他连忙推辞道:“那个,美女就不要了,就来3箱啤酒,我们3兄弟有私事要聊,外人在不方便!”

陈小川到底懂事,3人都30多岁,有家有孩子,叫陪酒陪唱公主花钱太多,没那个必要。

服务员又继续说,陪喝陪唱的公主都很漂亮,这钱不会白花。秦海涛囊中羞涩,正好兄弟拒绝了,他也好借坡下驴予以拒绝,服务员也只得悻悻离去。

3兄弟唱的十分尽兴,喝的也十分到位,可就在秦海涛去前台结账时,对方递来账单一看,秦海涛顿时傻了眼,总共9135元!

“这账单不对吧?9000多块钱,你们怎么算出来的?我们就喝了3箱酒啊!”秦海涛一脸不可置信。

前台服务员则笑着指着账单说道:“先生您看,就是40一瓶,3箱30瓶,就是1200,然后你们还叫了4个公主,每人服务费是1850块,这账单没问题哦!”

秦海涛顿时大怒:“什么公主,我们不是说了不要么,你们这不是讹钱么?不行,这钱我们给不了!”

可服务员却坚持秦海涛3人的账单没问题,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秦海涛一怒之下就报了警,称KTV敲诈勒索。

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询问调查,民警大致了解了经过。

原来,就在秦海涛3人喝酒唱歌进行到一半,正欢快的时候,包厢里突然走进来4个身材火辣,浓妆艳抹的美女。

4个美女进门就甜甜的叫3人“帅哥”,还不由分说端起酒杯开始喝酒,并围着秦海涛3人热舞。

秦海涛觉得这KTV酒40块一瓶,而且还收服务费,这4个美女应该是KTV的互动项目,于是便和兄弟们与美女们热舞起来,7个男男女女就这样唱歌热舞起来。

了解到缘由后,民警开始调解。

KTV方面认为,既然秦海涛3人享受了陪酒陪唱服务,就应当按照服务价格付费,消费了给钱天经地义。

秦海涛则认为,他们没有叫“公主”,这4个美女是自己进来的,而且也没提收钱的事,他以为这是互动项目。

KTV在没经过他们同意,就进来唱歌跳舞,而且双方也没发生什么,KTV明显是消费欺诈!

那么,民警该如何认定此事?从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界定呢?

1、KTV的这种陪酒陪唱的有偿陪侍是否合法?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第4项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虽然秦海涛3人并没有叫陪酒陪唱,但KTV提供这种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是一种违法行为。

2、如何看待秦海涛3人被收取9000多块钱的遭遇?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秦海涛已经明确拒绝了KTV的有偿服务,也就意味着他们拒绝了此项服务。

KTV 在明知道3人拒绝后,还叫来“公主”,也并未告知秦海涛3人关于4名“公主”进入包厢唱跳目的,是否属于消费项目。

实际上,KTV是挖了一个消费陷阱,没有明码实价,也没有告知3人真实情况,有欺诈消费之嫌。

3、民警该如何处理呢?

民警经过调查后认为,秦海涛明确拒绝了KTV的有偿服务,而对方在此后的消费中并未如实告知4位陪唱的消费项目,侵犯了3人的知情权。

因此,警方认定KTV该项目收费不合理,秦海涛3人无需支付这笔费用,而只需要支付1000多块的3箱啤酒钱。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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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风牧远

风牧远

18
2024-11-30 07:51

让那4个人把酒钱也AA了才对吧

圣人无心渡我佛

圣人无心渡我佛

14
2024-11-29 17:31

藏污納垢

心淡

心淡

3
2024-12-03 06:27

这件事里面没有一个是好人

我天哥

我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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