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哪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到底有哪些?Al给了如下答案: • 按期获得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 • 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房不存在质量瑕疵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不存在质量瑕疵。 • 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保证所售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 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及入住手续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和入住手续。 • 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保护:购房人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 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保护: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保护的规定。 • 保交房政策保护: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 融资支持: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 预售款监管:加强对预售款的监管力度,确保预售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开发,防范预售款被挪用、套牢等风险。 这些合法权益为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请关注我,聊聊你的看法。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哪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到底有哪些
守住钱袋子喔
2024-11-29 12: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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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34
形势早已巨变!房子那么多,现在把钱变成房容易,但是要把房变回钱可就难了。房价高对大家都不好(炒房客除外),最终买单的都是老百姓。很多人只看到价格到哪了,而很少考虑它到时能不能卖出去,好不好卖。房子是商品,卖不出去喊破天都没用,所谓的房价都是虚数,要有人买你的房才行。不管哪个城市,房子都是越来越多,叠加人口出生大幅暴跌,只会越来越难卖,越来越不值钱。越到后面剩下还没买房的往往越没钱,购买力越弱,都不知道你转手要卖给谁,卖给有钱人?他们都很多房等着卖呢。就算他们有改善需求,一般也会优先考虑买一手新房,而不是二手房。房子实际建造成本是非常低的。有人说土地贵,房价都跌了土地不跌吗?不肯卖?你爱卖不卖,不卖拉倒,别以为大家不知道,卖地是来钱最快的,也是最好赚的。房价低才能真正释放消费力。(现在急的是卖房的人,想把房变回钱的人才急。对于买房的人不用急,有钱还怕买不到房子吗?有钱随时可以买到房,有钱想买哪里都行,手里有钱才是真正的踏实。钱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投资展业。不管你拥有什么,只要你没钱,你就寸步难行。有钱才能真正享受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