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保护野猪吗?陕西一老人,在自家的院子内,被野猪撕咬后,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而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1-25 21:21:12

还要保护野猪吗?陕西一老人,在自家的院子内,被野猪撕咬后,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而对于咬人的野猪是否抓捕,当地有关部门回复:正在开会,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通过现场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野猪来到院子里以后四处游走,相当的吓人,老人70多岁,腿脚不便,所以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 有网友表示,这都火烧眉毛了,还要开会研究,难道抓个野猪这么难?也有网友称,不开会研究也没有办法,毕竟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第一,野猪确实受国家保护,但不属于国家级别的保护动物,应当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何为三有保护动物,那就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的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于三有保护动物,同样不能随意捕杀,否则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 第二,虽然野猪不能随意捕杀,但如果随意野猪攻击人,人是可以无限反击的。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生命受到安全的情况下,人生命法益大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益,所以将野猪猎杀,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第三,老人被野猪咬伤后,系生命权受到了侵犯,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251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个人认为,既然野猪属于国家所有,那么由野猪造成的损害,应当由有关部门进行补偿或者赔偿。 最后,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陕西一老人在院子里遭野猪撕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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