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90旬老人存有100多万存款,孙女来时,他们带孙女去取钱,却发现卡里仅剩下 11700 多元。老人察觉不对,这才知晓是一名常来家里的女子转走了钱,于是老人报了警。然而女子称自己和老人大儿子是男女朋友,钱是男友给的,不是拿老人的。可女子拿不出任何交往证据,事情真相令人震惊。 (来源:央视网) 徐大爷和张大妈共育有 3 个子女,然而子女们成家后,都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小家庭,平日里两位老人只得独自生活,子女们只是偶尔带着孩子前来探望。 自从大儿子离世后,老人对孙女甚是疼爱。有一次孙女来家中看望,徐大爷高兴万分,当即决定去银行取钱给孙女当零花钱。 他们来到银行,可当徐大爷准备取款时,系统竟提示余额不足。 徐大爷满心疑惑,自己每月退休金颇为丰厚,又有存款,怎么取几千块钱都不行,余额怎么会不够呢? 老人查看余额,发现自己卡里仅剩下 1000 多元,他又试了老伴张大妈的卡,里面也只有 11700 多元。 徐大爷惊出一身冷汗,他和老伴的全部积蓄加起来足有 100 多万,这可是夫妻俩的养老钱呐! 在孙女和其他亲戚的提醒下,徐大爷把自己和老伴近几年工资卡的流水打印了出来,这一查才发现,2021 年 2 月,徐大爷的账户竟向一名姓王的女子转了 3 笔钱,总计 127200 元。 而张大妈银行卡的转账情况更是惊人,从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她向那名王姓女子转账达 83.5 万元。 这个发现让二老坐立难安,他们立刻报了警。而转走他们钱的女子叫王红,原本是一家养老院的工作人员。 2017 年,徐大爷和老伴上街买菜途中,遇到了正在发传单的王红。王红性格热情开朗,当时徐大爷夫妻因年事已高,正考虑去养老院生活。 在王红的推荐下,他们入住了王红所在的养老院。出于对王红的信任,平日里两位老人办理各种手续、缴费等事宜都由王红帮忙处理。 那时儿女们各自忙碌,两位老人倍感孤独,王红的出现让他们感到温暖,所以对王红格外亲近。 徐大爷和张大妈在养老院住了三年,2020 年离开养老院回家养老。 王红每周都会来探望,陪他们聊天,给他们做饭,老人也把王红视作亲人,王红到徐大爷家出入自由,老人对她毫无防备,极为信任。 甚至老人外出取钱,有时也会让王红陪同,怎料王红的探望竟是别有用心。 民警询问王红为何转走老人的存款? 没想到,王红竟称这些钱是老人的大儿子给她的,她曾和老人的大儿子是男女朋友关系,自己未曾转走老人一分钱。 可徐大爷的大儿子已经去世,无从对证。 不过,民警查看银行监控发现,徐大爷取款时,王红就在一旁,盯着老人输入密码并暗暗记下。 而且,监控还拍下在徐大爷大儿子去世后,王红多次拿着老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在 ATM 机上取款的画面。 即便证据确凿,王红仍矢口否认偷拿老人钱款,坚称自己未动老人一分钱。 但检察机关仍以盗窃罪对她提起公诉。 1、检察机关认定王红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 264 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 30 万元至 50 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王红对老人关怀备至,获取老人信任后,偷偷记下银行卡密码,拿走银行卡,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盗走两位老人 100 多万存款,此行为构成盗窃罪。 100 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王红的家属同意退赔两位老人 100 多万元。 依照《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盗窃罪积极退赔退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刑罚,退赔退赃表明嫌疑人已认识到自身触犯法律,并愿意承担责任,这种表现于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尽管王红声称钱是老人大儿子给的,可她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与老人大儿子曾是情侣关系,因此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王红有期徒刑 10 年,罚金 7 万元。 3、老人的子女应当切实履行赡养义务,多多关爱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4 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徐大爷和张大妈均已年逾 90,在家难免孤寂,作为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给予老人关爱,莫让老人信任外人而不信任自己的子女。
广东广州,90旬老人存有100多万存款,孙女来时,他们带孙女去取钱,却发现卡里仅
博仑有意思
2024-11-25 01: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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