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在网上海聊时,发现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主动和他相约在线下见面,男子欣喜若狂,立刻订好酒店,二人自然而然的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万万没想到,当男子准备提裤子走人时,女子突然向男子索要大额钱财,否则就要告他强 奸。 男子无可奈何,意识到可能被女子故意下套,遂直接来到派出所报警求助。结果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近期有多名男子来咨询类似的事。 于是,警方当即在男子的指认下,将女子传唤到案。女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嫌的犯罪事实。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女子在自愿的情况下,却报警称被强,奸,可能涉及到两个犯罪行为,即诬告陷害与敲诈勒索。 对于前者,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使他人接受刑事处罚;对于后者,则主要目的是为了勒索钱财,报警只是自己的一种手段。 就本案而言,女子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为了索要钱财,所以应当评价为敲诈勒索行为。 其次,刑法讲究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女子误以为她可以信口开河,殊不知没有证据,一切都只是空谈。 事实上,刑法定罪从来不会仅凭口供就定罪,还是要以客观证据为准,双方的聊天记录、交往方式,都可以证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女子想以此诬陷他人,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最后,虽然单纯约会的这种行为并不违反,但还是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要在低级趣味中迷失了自己。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女子以“被强奸”要挟敲诈多名男子
内蒙古,一男子在网上海聊时,发现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主动和他相约在线下见面,男子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1-22 17: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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