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区划的变迁 有着800多年建都史的古城北京,1928年6月民国政府将北京改为北平,设立为特别市。 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改北平市为北京市,定为首都中央直辖市。 解放初期,北京依旧延续着北平时期的行政区划,分为二十个区,内城七个区外城五个区,郊区八个区。 1950年5月26日,将北京内外城的12个区合并为9个区,将第15区(丰台)与第18区(长辛店)合并为十五区。 1952年重新调整区划:撤销第五区,设立第一区为东单区,第二区为西单区,第三区为东四区,第四区为西四区,第六区为前门区,第七区为崇文区,第八区为宣武区,第十区为东郊区,第十一区为南苑区,第十二区为丰台区,第十三区为海淀区,第十五区为石景山区,第十六区为门头沟区,将河北省宛平县及房山县、良乡县的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成立京西矿区。 1958年5月 北京区划再次调整: 一:将原东单区与东四区合并成立东城区。 二. 将原西单区与西四区合并成立西城区。 三. 撤销原前门区,其东半部从前门往南到珠市口以东地区,前门外大街路东侧地区划归为崇文区。 四. 撤销原前门区,其西半部从前门往南到珠市口以西地区,前门外大街路西侧地区划归为宣武区。 至此,北京市的四个城区格局形成。 五. 将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 六. 将原16区、17区、18区合并成立海淀区。 七. 将长辛店区与南苑区及丰台区合并成立丰台区。 八. 1952年由宛平县和良乡县部分地区成立的石景山区几经撤销和拆分最后于1967年8月7日正式成立新的石景山区。 这就是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北京四个城区和四个近郊区。 七八十年代在北京西南地区还有一个燕山区,因燕山石化有限公司而得名。1980年设立,下辖房山周口店公社和城关镇,面积40.8平方公里,1986年撤销并入房山县成立房山区。 1958年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县、大兴县、房山县、昌平县、延庆县、怀柔县、平谷县划归北京市。将京西矿区更名为门头沟区。 形成了北京十八个区县的区划格局: 市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 近郊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 远郊区: 通县、顺义县、平谷县、密云县、怀柔县、昌平县、延庆县、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县 进入九十年代后,北京开始撤县设区的改革,到2015年北京郊区县全部改为区。 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 东城区与崇文区合并成立东城区,撤销崇文区。 西城区与宣武区合并成立西城区,撤销宣武区。 北京实现六个城区和十个郊区的新格局。
北京市行政区划的变迁 有着800多年建都史的古城北京,1928年6月民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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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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