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八旬老奶奶站在柜台后,独自在小卖铺看店,年轻小伙走进店后,要了三盒烟,

晓瑞聊社 2024-11-16 17:34:39

山东滨州,八旬老奶奶站在柜台后,独自在小卖铺看店,年轻小伙走进店后,要了三盒烟,不付钱抢完就跑,老奶奶站在原地大叫。老人家属得知后,认为就损失30块钱,不至于报警。网友:必须报警,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没报警,不就三盒烟,不至于。”   每天清晨,李奶奶(化名)都会准时准点的来到店铺里,替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儿媳照看这家小卖铺。   这天下午,李奶奶正站在柜台前查看着本上的账目,就在她低头思索时,一个打扮时尚的年轻小伙,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戴着口罩,看起来没多大的年纪,进来后眼神四处游移。   年轻人走到柜台前,向李奶奶要了三盒烟,然后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走向零食区。   李奶奶以为这位顾客只是在慢慢挑选,便继续低头看着账本。没曾想,片刻的功夫,躲在后面货架的小伙,眼看老奶奶没注意他,竟直接冲到柜台前,抢走桌上的烟就跑了。   等李奶奶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冲出了店铺大门。“哎,站住!”她大声喊道,但由于腿脚不便,只能站在原地无助地呼喊。   周围的邻居听到动静后纷纷探出头来,但年轻人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中。   不久,李奶奶的孙女小芳(化名)下班后来到店里,听奶奶讲述了发生的事情。   孙女心中五味杂陈,既为奶奶感到心疼,又对那名年轻人的行为感到愤怒。但她转念一想,只是一点点损失,便没有报警的打算。   然而,有一位网友表示:“该报警就得报警,你今天不报警看着是你的大度,可惜你有没有想过你今天不追究,他就会产生侥幸心理,还会有下一次,这是在纵容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还有网友觉得本就不该报警,认为只是丢了30块钱的东西,为这么一点小事麻烦警察,那不是浪费警力嘛!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年轻小伙未付款就强行拿走了李奶奶小卖部里的三盒烟,这种行为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   虽然这次盗窃的金额较小,只有30元人民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这一违法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应当依法处理。   更重要的是,如果对这样的行为不加以制止和惩罚,可能会鼓励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导致其再次实施类似甚至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即便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可以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给予相应的惩戒。   比如,对于偷窃行为,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措施。   因此,无论是站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角度,还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遇到类似的事件发生时,我们都应该及时报警,提醒其他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红线。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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