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
大账薄生活
2024-11-07 18:11:28
加权投票权(Weighted Voting Rights),就是所谓的“同股不同权”。
有些企业,尤其是新兴科技类企业,会采用这种股权方式,保证一些特定人群(比如创始人)在投票时有更高的权重,这样即使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他们的股份不断被稀释到很低,但依然有决定性的话语权。
这有点儿像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即使现在英法俄实力大不如前,但依然有一票否决权,那些实力后来居上的印度,日本,德国干瞪眼,狠抗议也没用。
任何机制都有两面作用,WVR的目的是可以让创始团队去实现长期的企业策略, 但是对创始人的管控也相对较弱了。
香港交易所自2018年起推出上市新规,加入第8A章允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 (Weighted Voting Rights - WVR) 的创新公司 (简称为 "WVR公司") 在港上市。
所以,你可以看到美团-w,小米集团-w。
在港上市的还有京东集团-sw,这个“w”代表,刘强东等创始人虽然占股很低,但对企业未来发展依然有绝对发言权。“s”表示的是“第二上市”,它先在美国上市,然后又在香港
上市。
其实这种WVR结构在美股也很常见,比如谷歌(Alphabet Inc.)的股权结构包括A类(每股一票)、B类(每股十票)和C类(没有投票权)股票,其中B类为创始人持有。
港股 同权
除了谷歌,巴菲特的伯哈,小扎的脸书等也都有类似结构。
谷歌 京东 小米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