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女子婚后没领证,生下儿子后,丈夫突然起诉女子,要求返还88000余元的

豌豆大说法 2024-11-07 13:58:23

湖南岳阳,女子婚后没领证,生下儿子后,丈夫突然起诉女子,要求返还88000余元的彩礼,11000余元的三金、结婚礼金、手机等物品,法院的判决太意外了! “我们没有领证,相当于没结婚,把结婚时给你的钱还给我!” 2023年11月,李某(化名)指着正在带孩子的妻子张丽(化名),向她索要彩礼和结婚礼金。 张丽惊呆了,结婚快两年了,自己一直在勤俭持家、带娃,对家庭的贡献不比丈夫少,他却突然要钱,还提出了分居。 张丽当即拒绝了,没想到,没几天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丈夫把她给告了,不仅如此,还要当年买的一万多的三金,和结婚时送给他的手机。 张丽气的浑身发抖,回想起这段婚姻,觉得自己太倒霉了。 原来,张丽年龄比较小,结婚时还不到领证的年纪,丈夫就说等能领证了再去,办了婚礼就是合法夫妻了。 买三金时,张丽心疼丈夫不容易,就买了几件小克数,花钱也不多,只一万出头。 婚后,张丽也继续上班赚钱,丈夫需要用钱时,她也会毫不犹豫转过去,当自己需要钱时,丈夫有时候也会转过来。 儿子出生后,张丽更是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照顾孩子身上,生怕有什么闪失。 但她渐渐发现,丈夫对自己的态度大不如前了,经常因为一点小事跟她争吵。 自己更是没有任何错处,突然成了被告,张丽难以理解,自己跟他共同生活,还给他生了儿子,连一分钱都不配得到吗? 结婚都2年了,他还想全要回去,这又是怎么回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求吗? 张丽与李某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因此,李某要求返还彩礼及其他财物的请求,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和子女的利益。 根据《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才是夫妻关系,他们明显不符合条件。 具体到本案,二人举行了婚礼,也收取了亲友的礼金,从民俗上看,也是众人承认的夫妻关系,也共同生育了孩子,同居2年,属于婚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李某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应当综合考虑张丽的贡献和子女的利益。法院可能会部分支持李某的请求,但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返还的金额。 至于三金和手机等物品,由于这些属于赠与性质,通常不需要返还。此外,张丽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张丽与李某虽未登记结婚,但在共同生活期间,张丽对家庭的贡献不容忽视。李某要求返还彩礼及其他财物的请求应当考虑张丽的实际付出。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驳回了李某的诉求,认为张丽无需返还给他赠与的物品和结婚礼金。 这件事给张丽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恐怕也会庆幸自己没跟他领证了。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九派新闻2024年11月6日关于《11月6日报道,湖南岳阳,女子结婚未领证,并生下椅子,男子起诉妻子返还8.8万彩礼、三金、手机等,法院驳回》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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