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贪便宜,以48万购得法拍房,办好房产证后欲入住,却发现房内已有租客办公,租期长达十年… 嘿,朋友们,今儿咱们得聊聊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购房故事,主人公叫官铠,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为了有个自己的小窝,那可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 官铠啊,一直过着租房的日子,那种漂泊无定的感觉,别提多难受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会望着天花板,心里默默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不,机会来了。官铠在网上闲逛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宝藏”——司法平台上的法拍房,价格低得让他难以置信!他瞪大了眼睛,心跳加速,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家。 官铠一拍大腿,决定参加竞拍。他紧张又兴奋地等待着,终于,在激烈的角逐后,他以48万低价成功拿下了这套心仪已久的房子。那一刻,他仿佛听到了幸福的钟声在耳边响起,过户手续一办完,他就迫不及待地准备收房了。 可是,当他满心欢喜地来到新房前,却傻眼了。房子里竟然有人在办公,他们声称2018年就租住在这里,租期十年,到期前绝不搬走。官铠心里那个急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他赶紧跟租客沟通,可是人家根本不理他,说合同在手,天王老子来了也不搬。官铠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里那个憋屈啊,自己花了大价钱买的房子,竟然住不进去! 他一气之下,把租客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搬离并支付占用费。他坚信,这租约肯定是假的,自己有权要求承租方搬走。可是,法院那边却不这么认为。 法官大人一拍惊堂木,严肃地说:“你参加拍卖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房子有瑕疵,包括这个租约。你当时没意见,现在来反悔,这可不行!”官铠一听,心里那个凉啊,就像被浇了一盆冷水。 原来啊,评估报告和拍卖公告里都写得清清楚楚,这房子是带着租约卖的。官铠当时光顾着高兴了,根本没细看。这下可好,法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为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所以,官铠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这事儿一出,官铠可是彻底懵了。他怎么想也想不通,自己明明花了钱买了房子,怎么就不能住呢?他感觉自己就像被耍了一样,心里那个憋屈啊,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朋友们啊,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儿。买法拍房啊,可得小心再小心。别光顾着价格低就一股脑儿地往前冲,得把合同、公告、房屋状况都摸透了再下手。不然啊,可就得像官铠一样,吃了哑巴亏还没地儿说理去。 官铠这事儿啊,也让我感慨万千。咱们普通老百姓买个房子不容易啊,得攒多少年的血汗钱啊!所以啊,咱们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别被那些“李鬼”租约给坑了。 我觉得啊,这事儿虽然让官铠吃了亏,但也给他上了一课。以后啊,他再买房的时候,肯定会更加小心谨慎了。咱们也一样啊,得从官铠的事儿中吸取教训,别让自己也掉进坑里。
重庆一男子贪便宜,以48万购得法拍房,办好房产证后欲入住,却发现房内已有租客办公
秋巧聊人间百态
2024-11-06 07: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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