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医保局发布《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实施办法》具体如下图: 重点聚焦: 一、执行范围:全体本省职工参保人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灵活就业) 二、执行标准:每次就诊结算起付:一级医院及以下20元;二级医院40元;三级医院60元 三、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按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退休人员对应比例增加10%。 四、门诊年度最高限额6000元。超过6000元支付限额,按职工住院比例继续报销费用。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云南爆料# #医保报销# #门诊报销# #聊聊医保那些事# #职工医保# #医保关注#
近日,云南省医保局发布《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实施办法》具体如下图:
袁谭评社会趣事
2024-10-30 09: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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