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了,请退还我的诉讼费!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10-28 19:19:08
官司打赢了,你还有一笔钱需要退,那就是你预先缴纳的诉讼费!
一、胜诉退费的定义
胜诉退费是指,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如果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承担。
注意:胜诉方自愿承担或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律师提醒:在诉讼中法官一般会问原告,关于原告预先缴纳的诉讼费是否同意由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此时,一定要回答不同意!否则,若被告不履行判决或者无能力履行的,对于原告来说真的是“打了官司输了钱”!
二、胜诉退费所包括的费用
1)胜诉退费通常指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向法院预先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具体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等。
2)不予退费的范围: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评估等产生的费用则由当事人依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单位。
三、可以申请退费的情形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胜诉退费”: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4)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5)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受理费按件收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准许的,予以免交。
四、胜诉退费的时间
1)在全部或者部分诉请得到支持,且案件生效以后,可以申请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诉讼费。
五、胜诉退费的申请
胜诉退费通常通过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由法院审核后在15日内退还。当事人应如实提供接收“胜诉退费”的银行账号,并在账号变更时及时通知法院。
六、胜诉退费的咨询途径
当事人可以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途径咨询及办理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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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度仰望角
全国都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