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医保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发布《关于对国谈药品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货款的通知》具体如下图: 重点聚焦: 一、执行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执行范围: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家谈判药品的货款。直接结算。 三、执行频次:医保经办机构每月根据省医药采购中心提供的账单,直接和医药公司结算。 医保局直接和医药公司结账;极大地缓解了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但凡事有利有弊:在无形之中砍断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存在的“灰色利润”部分,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聊聊医保那些事# #一文了解“国谈药”!# #医保那些事儿# #医保关注#
近日;江西省医保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发布《关于对国谈药品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货款的通
袁谭评社会趣事
2024-10-25 09: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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