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谁先死?”一家三口车祸同时遇难,200万保险遭拒赔,保险:得证明投保人和受益人谁先死!法院判了! 李先生(化名)和自己的妻子在结婚之后,只生下了一个儿子小李(化名),夫妻两人对这个儿子一直以来都抱着很大的期许。 而小李也是非常的争气,在成年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并且小李也非常的孝顺,对待自己的父母非常的好,经常用自己的工资给父母购买礼物,带父母出去旅游。 一家人的生活可谓是非常的温馨且幸福,然而伴随着一场意外的发生,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时间回到2017年11,当时闲暇的小李就打算带着自己的父母再次外出旅游,就这样在经过一番计划之后,小李一家人就打算一起自驾游。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意外就在一家人前往旅游的过程中发生了,2017年11月15日事发当天,小李驾驶着自己的车辆带着自己的父母正在广西柳州的一段高速上行驶。 就在这时小李发现前方路段出现了拥堵的情况,为了避免追尾小李就马上进行刹车。 因为当时小李和前车的距离一直都处于安全距离,并且小李刹车也比较及时,所以当时并没有出现交通事故。 可就在小李刚刚将车停下来时,他们的车辆就受到了外力的影响直接撞向了前方的大货车,甚至直接就被卷进了前方货车的底部。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行驶在小李后方的货车在当时未能停住车,直接撞向了小李的车辆。 撞向小李车辆的货车司机是刘某(化名),当时他所驾驶的货车在车辆刹车方面具有着一些问题,可是当时这却并没有引起刘某的重视,继续驾驶车辆上了高速。 而在发现前方车辆拥堵之后,刘某也是立刻踩下了刹车,然而当时刘某的车辆因为刹车方面的问题,再加上车辆上面又拉有货物,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刘某的货车根本就刹不住车。 就这样刘某的货车直接撞向了小李的车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立刻就赶到现场。 当他们将小李一家人救出来时,小李和自己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事后导致事故发生的刘某被法院依法判决了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在小李的叔叔李某(化名)在整理小李一家人的遗物时,发现的一件物品,再次掀起了一阵阵浪波。 当时李某意外的发现,小李在两年前曾买过一份保险,受益人是小李的母亲,而保险的赔偿金额则是高达200万元。 且这份保单中刚好就包括了交通事故,于是李某就拿着这个保单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对方履行承诺赔偿200万元。 可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直接拒绝了,而拒绝的理由则让李某感到无比的气愤,保险公司方面对此表示当时无法证明被保险人小李和受益人母亲是谁先死亡的。 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不能赔钱给李某,除非李某可以证明小李在事故中在其母亲之前死亡。 这样的要求简直让李某感到无法接受,毕竟事发时他根本就不在现场,如何能够证明是小李先死亡的呢? 可是保险公司方面却表示不能证明这一观点就不会赔钱,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李某就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院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法院对此是如何进行判决的呢?法院在受理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认为,在本案中应当推定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也就是小李先死亡。 故此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向李某赔偿100万元,并向小李母亲的其他4名亲属赔偿共计100万元。 那么对此,您持有怎样的看法呢?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 信源: 原文登载于广州普法2023年1月3日关于《独子买两百万保险 受益人为母亲 车祸同时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的报道
“证明谁先死?”一家三口车祸同时遇难,200万保险遭拒赔,保险:得证明投保人和受
一叶知大事
2024-10-24 1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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