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17孩、卖亲儿子人贩余华英迎来审判!“拐卖17个孩子,亲儿子都卖,致使12个

司马南 2024-10-23 20:17:11

拐卖17孩、卖亲儿子

人贩余华英迎来审判!

“拐卖17个孩子,亲儿子都卖,致使12个家庭破碎……”这两天,余华英案再次受到关注。

经补充侦查,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从一审的11人增至17人,因此案件被发回重审。历经7小时庭审,公诉机关建议死刑。

最终结果,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25日(本周五)上午9点半,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案宣判。

这个案子涉及到很多家庭,老百姓义愤填膺。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个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卖了5000块钱。从此就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一个人能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卖掉,拐卖别的儿童时会有良心发现吗?可怕的是,他们这些年拐卖了很多孩子。

从1993年到2003年,在这10年当中,余华英和龚显良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卖儿童。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而破碎。

三个月前,贵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当时指控的人数为11人,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然而,余华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于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因为又发现了更多未被追究的犯罪事实。这次余华英再次站到法庭上接受审判,被控拐卖儿童的人数增加到了17人,造成了12个家庭的悲剧。

关于这个人的犯罪事实,我不想再重复了,骇人听闻!无论发生在哪一个孩子、哪一个家庭身上,都是天塌了的事情。

现在又回到了一审的过程。一审结束之后,尽管这个人罪该万死,但是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利,检察机关有抗诉的权利。

为什么要重新开始这么一个过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在程雷说:“重新审判,一审法院应该更换议庭,原来的审判人员都不能参加新的合议庭。二审法院要考虑到如果不发回重审,在二审当中可以把这案子了结了。但是其实对被告人而言的话,对新的事实她实际上没有上诉权了,也就剥夺了她的上诉权。所以发回重审对查明事实和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这样说得就比较专业了,更专业的说法是发回重审之后,对被告人的量刑取决于法庭的证据的调查和法律的适用,不排除这种最后的定罪量刑的刑期发生变化。但是总体上看,这个案子已经判决死刑,个人财产全部没收,其实已经用到了最高刑。

既然已经是顶格适用了,再审的意义在什么地方?这涉及到一个立法原则问题,重审不仅是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宣判,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抚慰和补偿。

第一次审判时有11个被害人,后来又发现6名被拐卖的儿童,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他们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当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新的审判要把他们追加进来,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

有一个细节还不太清楚,对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要不要进行法律追究呢?她的丈夫有没有责任?没责任的根据是什么?她的丈夫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我特别想知道,我和很多观众的感觉是一样的,希望这个人的情况能够透明,让大家都看到。

现在这个案子引发了全社会对儿童拐卖问题的特别关注,揭示了更深层次的拐卖的现象。

余华英拐卖孩子,她总要找到下家,所以买家和卖家形成了买卖关系。要不要买卖同罪?

由于拐卖儿童这种案件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而且也给有孩子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全感,应当加以警戒。

从11到17,不是冷冰冰的数字变化,它是多个家庭的长年苦难。余华英案件的审判,也是法律威严的进一步彰显,通过对人贩子每一项罪行的清算,树立“天下无拐”的司法政策标杆。

现在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水平了,有没有可能通过科技的手段保证让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不能得逞?有什么具体的办法,也请大家来讲一讲您的看法。

(本文根据司马南老师视频节目整理,内容有删改)

责任编辑|胡言 蒋话

部分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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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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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21:28

科技手段搞不定人贩子,在文化手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理念使人贩子有市场,这个理念否了又与鼓励新生儿愿望相冲突,没有矛盾的人世间,人皆躺平了,人类将不久矣,参考矛盾论

司马南

司马南

主持人、学者、知名自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