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一乡村篮球场内,11岁女孩因甩掉13岁男孩电动自行车钥匙,被其从背后一路小跑飞脚踹倒在地,事后造成女孩轻微伤,由于男生未满十四岁,安然没事,面对未成年保护法,女方家长也毫无办法,无奈谅解对方。一句“训诫”,未成年“不予处罚”,伤害了多少家长的心,犯错总要付出代价,年龄不应该是免责的借口,更不应该法不责老,法不责少,法不责众。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不应该保护行凶者的未成年人。 社会在变,法律也应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能让未成年保护法,成了未成年人违法的“上方宝剑”,也不能成了未成年受害者的“魔咒”。大家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尊重的生活环境,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追究施暴者的责任是非常重要,法律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当然,凡事都有因果,女孩有错先,男孩错冲动,从法律,规范,道德的角度讲,用“因”解释,女孩错了,用“果”解释,男孩错了。子不教,父之过,青春期的孩子,心智不成熟,容易做出冲动行为,女孩家长能够换位思考,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大事化小,小事化淡,平息了事态,也是一件“好”事。
广东揭阳一乡村篮球场内,11岁女孩因甩掉13岁男孩电动自行车钥匙,被其从背后一路
董承趣事
2024-10-21 0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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