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兵役制度的历次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兵役制度历经四

念烟的趣事 2024-10-20 12:11:00

改革开放以来兵役制度的历次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兵役制度历经四次大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从义务兵为主体过渡到志愿兵为主义务兵为辅的职业化进程,另外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从三年变为两年适应形势的变化。 1984年新的《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兵役法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 1998年对我国《兵役法》做出重大修改,调整了原有的部分兵役制度,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2011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我国《兵役法》,规范了兵役登记制度,调整了公民应征入伍年龄,对现役军官和士兵退出现役后服预备役以及民兵组织建设做出了具体规定。 2021年:新修订的《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这是兵役制度的一个重大调整,突出志愿兵役为主体,以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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