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我跟别人生的,凭啥不支付抚养费!”上海,男子因自己无法生育,婚前与妻子约定

艾克话社会 2024-10-18 10:48:59

“你让我跟别人生的,凭啥不支付抚养费!”上海,男子因自己无法生育,婚前与妻子约定可与他人生个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婚后妻子真跟他人生了个孩子后,结果没过多久双方就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女方要孩子,还要男子承担孩子抚养费,而男子却以孩子不是自己的,拒绝支付。双方最终闹上法庭,法院怎么判? 你让我跟别人播种,那田租咋还不给? 说实在的,这世道怪事天天有,啤酒花生都不够。古话说得好:“初识惊艳似朵花,后来嘛,你懂的,各回各家。”到了现在,这道理更是金光闪闪。瞧瞧上海那出儿,一对儿离了婚,闹得跟悬疑剧似的,让人直呼:“这年头,变心比翻书还快,感情账本最难算!”钱哥和马姐的趣事,说起来也是挺逗的。俩人相亲认识,一眼就看对眼了,决定闪婚。但钱哥心里有个小九九——他不育。婚前,钱哥豁出去了,跟马姐坦白,还提了个大胆的想法:要不马姐你跟别人生个娃,咱俩一块养?马姐一听,嘿,这姐们儿够敞亮,没含糊,两人就这么喜结连理了。 婚后没多久,马姐肚子就鼓起来了,还生了个小公主。钱哥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这不是自己亲生的,但疼起孩子来比谁都上心,跟亲生的一样宠。可惜啊,好景不长,俩人日子过久了,矛盾就来了。以前那份理解和宽容,慢慢变成了吵架和抱怨。最后,这婚还是离了,俩人对着法院开始掰扯。法庭上,钱先生和马女士对离婚这事儿倒是挺爽快,但一说到孩子归谁,俩人就跟俩斗鸡似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钱先生说了:“这孩子要是我的,我抱着睡都乐意,可它不是我的啊,那我可不能既当爹又掏钱。”马女士呢,态度坚决:“孩子得跟我,钱你得给,当初说好的,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说话不算数!” 法官一看,这啥情况?得问问孩子爸是谁吧,结果马女士跟守口如瓶似的,啥也不说。法官一想,这事儿得办稳妥,就让钱先生和孩子去做了个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嘿,钱先生还真不是孩子他爹!这下好了,俩人更不对付了,案子也变得更棘手了。 再来说说钱先生和马女士那约定吧,法官心里头明镜似的,得先看看这约定合不合法。翻开《民法典》第八条一看,民事活动得守法,还得讲道德。他俩这约定,虽说是自愿的,但明摆着跟社会道德唱反调,所以啊,这约定就跟废纸一样,没用!话说钱先生和马女士家那娃,虽是马女士的宝,钱先生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自个儿跟娃没半毛钱血缘关系。但架不住婚姻的桥,他拍拍胸脯说:“我养!”这在法律圈,就叫“继爸继子情深”。按《民法典》第1072条,这关系跟真爸真子一个样,钱得掏,责任得担。 可要是哪天,钱先生和马女士分道扬镳了,钱先生摆手说:“娃,以后你归你妈,我不掺和了。”法律也通情达理,这时候,钱先生和娃的“继”字就拜拜了,抚养费?免谈! 那马女士咋办?一个人拉扯娃,难不?别急,《民法典》第1071条来撑腰。说那非婚生的娃,权利跟婚生的一个样,谁也别想欺负。娃的生父,不管出没出现,都得掏腰包,帮衬孩子长大成人。所以,马女士直接找娃的生父,要个说法去!法院琢磨半天这案子,想着钱哥和马姐那点事儿,一拍板:你俩那协议不算数!但钱哥,你得为孩子想想,掏点银子帮衬帮衬。俩人磨叽来磨叽去,最后握手言和:孩子归马姐养,钱哥不掏月钱,但一次甩给马姐两万大洋当辛苦费。这样既保了孩子利益,又让俩人心里都平衡了点。 这案子听着跟闹着玩似的,其实里头藏着社会人情的大学问。结婚啊,不是俩人过家家,那是要扛起家庭和社会的担子。钱哥马姐这出戏,提醒咱们:婚姻里,真心话大冒险得玩,但更得守法讲理,不然最后自己挖坑自己跳,乐子可就大了。这起古怪的离婚大戏,总算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里头那点伦理道德的弯弯绕绕,可真够咱们琢磨一阵子的。婚姻嘛,说白了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再往大了说,那是两个家族的“联姻”,还关乎社会的脸面呢。这年头,日子跟坐火箭似的嗖嗖往前窜,压力山大,夫妻间拌拌嘴、闹别扭,太正常不过了。但话说回来,不管风浪多大,法律道德的红线,咱得死守,遇事多动脑,心里多点爱,啥坎儿过不去? 钱哥马姐这一出,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告诉我们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玩火者必自焚,违背良心的事儿,早晚得还债。所以啊,各位即将或已经踏入婚姻围城的亲们,可得把这份感情当宝贝似的供着,勤打理,多呵护。这样一来,咱们的社会大家庭,不就越来越温馨和谐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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