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赵女士去餐厅用餐,点完餐后转身去拿调料,仅仅眨眼功夫,她放在座位上的购物

雪峰说法 2024-10-07 08:56:59

内蒙古,赵女士去餐厅用餐,点完餐后转身去拿调料,仅仅眨眼功夫,她放在座位上的购物袋竟不翼而飞。查看监控后,赵女士惊讶地发现,竟是隔壁桌的孙女士指使自己年幼的女儿“顺”走了她的袋子。虽然丢失的物品并不贵重,但孙女士作为母亲,竟教唆女儿“顺手牵羊”,这种行为让赵女士难以接受。网友:上梁不正下梁歪!愤怒之下,赵女士决定曝光这位妈妈的行为。

(来源:新闻110,今日头条)

事发当天下午,赵晴带着一天工作的疲惫,走进了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餐厅,打算享受一顿美味的晚餐。

餐厅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但赵晴还是找到了一个靠窗的安静位置坐下。她熟练地翻开菜单,点了几道自己最爱吃的菜肴,随后起身去拿调料。

就在赵晴离开座位的那一刻,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放在座位旁边的一个小巧购物袋,里面装着一些刚买的日常用品,竟然在眨眼间消失了。

赵晴回到座位,发现购物袋不见了,她环顾四周,试图寻找那个不翼而飞的袋子,但餐厅里人来人往,根本无从找起。

赵晴心中焦急万分,她迅速找到餐厅的服务员,请求查看监控录像。

在监控画面中,赵晴看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就在她起身去拿调料的那一刻,隔壁桌的一个中年女子,孙婉茹,竟然指使自己年幼的女儿,小悦,悄悄拿走了她的购物袋。

小悦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她似乎并不明白母亲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只是乖乖地按照母亲的指示行事。

看到这一幕,赵晴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愤怒。她无法理解,一个作为母亲的人,竟然会教唆自己的女儿去偷别人的东西。

虽然购物袋里的东西并不贵重,但这种行为却严重触犯了赵晴的底线。她决定不能就这样算了,必须要找孙婉茹讨个说法。

赵晴深吸一口气,走到孙婉茹的桌前,尽量保持冷静地问道:孙女士,你刚才是不是让你的女儿拿了我的购物袋?

孙婉茹一脸愕然,似乎没想到赵晴会这么快找上门来。她支吾着想要否认,但赵晴已经拿出了手机,展示了监控录像的截图。

面对铁证如山,孙婉茹终于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她解释说,自己只是看到赵晴的购物袋里有些东西看起来不错,就一时起了贪念,想让女儿“顺”走。她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然而,赵晴并不接受孙婉茹的道歉。她觉得,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她个人的侵犯,于是,她决定将这件事曝光到网络上,让更多的人看到孙婉茹的行为,并引以为戒。

网友们看到这段视频后,纷纷表示震惊和愤怒。他们直呼“上梁不正下梁歪”,认为孙婉茹作为母亲,应该以身作则,教育女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而不是教她偷东西。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孙婉茹指使女儿小悦“顺”走赵晴购物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孙婉茹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她指使女儿小悦秘密窃取了赵晴的购物袋,因此构成了盗窃罪。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孙婉茹教唆女儿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孙婉茹作为小悦的母亲,不仅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反而教唆女儿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然而,考虑到小悦是未成年人,且是在孙婉茹的教唆下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她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孙婉茹作为教唆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孙婉茹可能会因为教唆女儿犯罪而受到更重的刑罚。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孙婉茹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违反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

她作为母亲,应该以身作则,教育女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然而,她却选择了教唆女儿犯罪,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赵晴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孙婉茹指使女儿“顺”走赵晴购物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并且她还因为教唆女儿犯罪而应当受到更重的刑罚。(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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