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涉嫌性侵学生 警方立案# 网传辽宁东港第三高级中学学生被教务主任性侵一案,记者向警方了解到的信息是:已立案,正在侦办。 通过了解既往的强奸罪案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很多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常见的有亲属、师生、朋友等关系,因此在与异性相处时,还是应有必要的防范心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强奸罪的法定刑设置来看,强奸罪在我国属于重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报案不及时等原因,强奸罪往往取证困难,这就导致很多涉嫌强奸罪的不法分子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此遭受性侵的受害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积极配合警方的取证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当地警方彻查此案,维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学校以案为鉴,真正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将害群之马早日清除出教师队伍,以免毒害更多的学生。 欢迎关注@齐律说法 ,带你解读新闻背后的法律,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高中教师涉嫌性侵学生警方立案# 网传辽宁东港第三高级中学学生被教务主任性侵一
齐律说说
2024-10-07 0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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