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子国庆开车去景区游玩,当她看到停车费需要217.5元顿时傻眼了,女子以

运良说是非 2024-10-05 14:49:38

南京,一女子国庆开车去景区游玩,当她看到停车费需要217.5元顿时傻眼了,女子以为系统出错。她找工作人员理论,对方指了指收费公示牌,说道:“我们是明码标价,每小时30元。” 女子打电话叫来交警也没用,景区相关负责人回应:“这样的价格已经实施7年” (案例来源:) 35岁的李梅是个上班族,平时除了上班就是忙着照顾孩子,没空外出游玩。而这一次,她趁着国庆七天长假,带着家人前往南京明孝陵景区游玩。 李梅驾车来到景区后,已是在人山人海。她转悠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停车位,后来还是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李梅才顺利把车停好。 随后,李梅就领着家人在景区逛了7个多小时,一家人都玩得非常尽兴。 李梅去停车场取车,得知要交217.5元的停车费,瞬间傻眼了。她起初以为是计费系统出了问题,还找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不耐烦地指了指旁边的收费公示牌,说上面写得清清楚楚。 国庆期间停车费是7.5元每15分钟,也就是说一个小时需要30元。 李梅感到难以理解,在她看来这样的价格远远超出正常范围,就在离景区300米外的一个停车场,每小时收费也才5元。 李梅觉得这样的停车费太过离谱,于是打电话叫交警过来处理。 交警赶到了解情况,也表示很无奈,声称这事他们管不了,因为停车场是明码标价,如果李梅当时觉得不合适,可以不把车停在那。 李梅也是一个爱较真的人,将视频上传到网上。 此事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大多数人都觉得收费太高,这对旅客来说不公平。象征性地收一点,大家也都能理解,停车费比门票还要贵,大家游玩的成本无形之中又增加了很多。 事后,景区相关领导出面解释,李梅所使用的停车场,为风景区核心区域的主要停车场之一,平时都是12元每小时。 国庆和春节长假期间都是30元每小时。 这样的收费标准是为了实行分层管理、错时收费。获得了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已经实行了六七年。 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鼓励游客在节假日都选择绿色出行。 李梅停车7个多小时,交费217.5元是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并不存在误收或是多收的情况。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景区管理员认为他们明码标价,不存在欺骗行为,他们提供了服务,消费者就要履行支付义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5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在景区负责人看来,他们停车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了明码标价。而且放在醒目的位置,李梅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觉得费用无法接受,可以选择不停车。 既然她接受了服务,就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2、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属于市场调节价。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只要是明码标价,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就行。 3、景区收费每小时30元的停车费,究竟合不合理呢?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认为,游客来景区游玩,有些地方需要购买门票,景区就应该提供相对应的停车服费,可以适当象征性地收一点管理费。 每小时30元的停车费,这样大大增加了游客的成本,可能有些人为了省停车费,走马观花在景区走一圈,不能静下心来好好欣赏美景,出来旅游图得就是放松,这样一来让游客有了不好的体验。 其实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对景区也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说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让游客寒了心。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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