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张某自驾游时,发现某县城香烟价格便宜,花费12.6万余元,一次性买了169条香烟。就在他返程运回市区途中,遇到交警突袭检查,交警在发现香烟后,移送烟草局处理。后烟草局以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为由,没收全部香烟。张某不服,将烟草局起诉至法院,表示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真烟,只是没有在城区购买,烟草局就将价值12.6万余元的香烟全部没收,处罚过重,不符合行政处罚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处罚目的,请求法院撤销处罚。最终,法院认定烟草局的处罚于法有据,且程序合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最后判决依据是什么呢?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4条的规定,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可以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而国家相关规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任何人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很明显,张某的运输的烟草价值和数量已经超过规定的上限。如此而来,张某不懂实际情况,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自认倒霉。所以大家平时多学些法律知识,才能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河北秦皇岛张某自驾游时,发现某县城香烟价格便宜,花费12.6万余元,一次性买了1
时代的漂流瓶
2024-10-02 1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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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43xxx82
法盲的悲哀。
女施主留步 回复 10-03 07:27
估计就是贩子,正常谁会买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