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72岁的老太太突发心脏骤停,乡村医生第一时间对老太太进行心肺复苏,在黄金的5分钟内,成功把老太太从死神手里救回来,并送到医院。事后,老太太的儿子却向乡村医生索赔11万。遭到拒绝后,老太太的儿子把医生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辽宁省高院)
孙定昌把店里的药品盘查了一遍,确保没有临期药品,也列好了需要购买药品的清单,保证药品充足。
他是一名医生,医学院毕业后,孙定昌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一股脑的挤进城里的大医院,反而回到镇上开了一个诊所和药店,感受着农村的清净和自由,用医者仁心悬壶济世。
孙定昌是个农村娃,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看到过农村缺少医生的悲惨,更懂得村民们对一个好医生的渴望,所以,他立志成为一个好医生,救助苦难的村民。
有一颗医者仁心,更有精湛的医术和低廉的收费,孙定昌的诊所每天都有不少的患者,十里八乡的村民们大多对他赞口不绝。
这天,孙定昌刚坐下喝口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齐敏推开店门,直说她不舒服,呼吸困难,想要开点药。
孙定昌查看了一下齐老太太的状况,给她量了一下血压,发现老太太的情况有点严重。他一边按照老太太的要求给她配药,一边告诫老太太,尽快到县医院去看看。
不料,药刚刚取完,还没递给老太太,孙定昌就听到扑通一声。
顺着声音看去,老太太晕倒在地。
孙定昌赶紧过去查看,发现老太太已经没有了呼吸,心脏骤停了。
作为一名医生,他知道,如果在这黄金5分钟内无法抢救过来,老太太就要凶多吉少,无力回天了。
孙定昌赶紧实施心肺复苏,经过四五分钟的努力,他累的满头大汗,所幸老太太醒了过来。
孙定昌第一时间通知了老太太的家属,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老太太送到县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经过医院检查,老太太没有生命危险了,但是肋骨多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才能回家。
住了半个多月,72岁的老太太顺利出院,为此也花费了几万元。
老太太的儿子齐卫刚并没有因此感谢孙定昌,反而找到孙定昌提出赔偿。
齐卫刚认为,老太太肋骨骨折,都是孙定昌给按压导致的,孙定昌必须赔偿老太太的医疗费和后期的治疗及康复费用,共计11万元。
孙定昌一脸委屈的表示,当时情况紧急,我要是不出手救人,老太太的命都要没了。整个过程中都是按照心肺复苏的标准进行的,按压速率要求每分钟100次,按压幅度不少于5厘米。而且,心肺复苏导致肋骨骨折是很正常的情况。
齐卫刚一看这么专业的术语,又提出老太太晕倒是因为服用了孙定昌的药导致的,总之,孙定昌存在过错。
孙定昌还没给老人服药,而且他开的药也不会导致老人晕倒。好心救人,得不到一句感谢的话,却被齐卫刚索赔,孙定昌直接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齐卫刚为此告上法庭,要求孙定昌承担赔偿责任11万。
对此,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齐卫刚认为,老太太肋骨骨折就是孙定昌导致的,孙定昌存在过错,必须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孙定昌明知老太太年纪大了,还这么用力的按压,导致老太太多根肋骨骨折,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
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要求,他请求法院判决孙定昌赔偿老太太的医疗费、护理费,后期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一系列赔偿,合计11万元。
2、法院查明,孙定昌有执业资格,手法也是专业的,并不存在过错。
孙定昌依法出示了他取得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说明他是合法行医,并不存在违法开药的问题,心肺复苏的手法也是专业的。
所以,孙定昌在救人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3、孙定昌积极救人,履行了医生的职责,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师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孙定昌看到老人晕倒后,果断采取专业的急救手段进行救治,这样的行为应该得到表扬。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心肺复苏本来就会导致肋骨骨折,骨折程度因人而异。孙定昌为了救回老人的性命,不得已让老人骨折,这并没有果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了齐卫刚的诉讼请求。
齐卫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齐卫刚还是不服气,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省高院直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老太太被孙定昌及时救回一命,齐卫刚不知感恩,还一直索赔,真的是浪费孙定昌的一番好意。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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