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保护野猪了,谁来保护我们的粮食?”河南,男子承包百亩农田种粮,岂料,却经常遭到成群野猪袭扰,导致粮食减产损失10多万元,男子苦不堪言,遂在一怒之下设置电网电死了8头野猪,然而,他也因此获刑1年半,并被罚款4000元。
(来源:青年财经)
张厚生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早些年和许多人一样,怀揣着梦想前往大城市闯荡。
然而多年过去,他却未能成就一番事业,人到中年,依然也没有一技之长。
无奈之下,张厚生和妻子李淑芬商量后决定,干脆回到老家包些地种庄稼,说不定比在外打工强。
李淑芬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这些年在外漂泊,没挣到多少钱,还对家里的孩子和老人多有亏欠。回乡种地,正好可以兼顾家庭。
说干就干,张厚生夫妇和村里签了协议,一口气承包了 100 亩地。
他们把土地平整好后,种上了玉米和小麦。看着庄稼发芽、茁壮成长,张厚生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可好景不长,一天清晨,张厚生来到地里查看,却发现玉米地倒了一大片。
这时,他想起村里一位有经验的老农民曾提醒过他,要小心野猪来糟蹋粮食。
原来,早些年村里人口多,野猪几乎被赶尽杀绝。
如今,随着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山上森林茂密,野猪作为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数量逐渐增多,甚至有泛滥的趋势。当地村民常常被野猪侵扰,苦不堪言。
一开始,张厚生没太在意,觉得这可能只是偶然现象。
但没想到,从那以后,野猪隔三差五就来光顾他的田地。
张厚生拿着棍棒四处巡视,可野猪非常聪明,这块地吃不到就换另一块,而且每次等张厚生赶到时,野猪早已没了踪影。这让他十分头疼。
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猪越来越多,张厚生的地被糟蹋得不成样子。
为减少损失,他赶紧买了围栏和纱网,想把没被糟蹋的玉米和小麦保护起来,可根本挡不住野猪的疯狂侵袭。
短短一个月不到,100 亩庄稼已被野猪糟蹋得所剩无几。张厚生心疼不已,心中渐渐升起了报复的念头。
于是,张厚生买来电网等设备,布置在还没被破坏的庄稼地周围。
果然,短短十几天,就有八头健硕的野猪被电倒在庄稼田里。
张厚生把野猪弄回家后,就地宰杀吃肉。可没想到,没过多久,警察就来到了他家。经过搜查,民警发现了野猪肉。
最后,张厚生和李淑芬因涉嫌非法狩猎被警方刑事拘留。
有人说,“老张没别的本事,就指望着这地里的收成过日子,可辛辛苦苦种的地,全被野猪给毁了,他的做法也确实能够得到理解!”
也有人认为,“野猪再怎么破坏庄稼,那也是保护动物,不能随便捕杀。老张这一冲动,把自己和媳妇都搭进去了,这不是得不偿失嘛。遇到问题应该找相关部门反映啊,不能自己乱来!”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本案呢?
1、张厚生夫妇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虽然野猪已经被移出了“三有”名录,但并不意味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随意猎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9条规定,在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说的陆生野生动物,当然也就包括野猪。
本案中,张厚生所在地区正好处在禁猎区,而且在禁猎期间,两人又用电网等禁用的工具抓捕野猪,就已经触犯了非法狩猎罪。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那么最后,院方也是综合全案分别判处张厚生和李淑芬1年6个月、1年的有期徒刑,并缓刑2年,两人还均被处以4000元罚金!
2、既然这样的话,就放任野猪去肆意破坏庄稼吗?
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情况下,农户可以采取比如设置防护栏、利用声音、气味驱赶等方式来进行预防。
如果野猪破坏庄稼的情况较为严重,可以及时向当地的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农业部门报告,寻求专业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对于张厚生夫妇而言,可以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当地政府申请相应的补偿,用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总之,本案的发生也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采用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防止让自己深陷囹圄。
同时,我们也应思考如何在法律框架下更好地平衡野生动物保护与农民的利益!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护苗有我2024# (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