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亲妈吗?这是恶魔!”北京,一女子趁着假期将15岁女儿接到身边暂住,岂料在此

沛山评生 2024-09-21 20:42:14

“这是亲妈吗?这是恶魔!”北京,一女子趁着假期将15岁女儿接到身边暂住,岂料在此过程中,为了取悦男友,女子竟协助男友对女儿实施猥亵,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红星新闻) 李强与女子赵丽,曾经是一对夫妻,他们在婚后共同孕育了一个女儿小月。 在小月9岁的那一年,李强和赵丽因某些缘故分道扬镳,当时双方约定由李强独自承担对女儿小月的抚养责任,赵丽则无需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就这样,小月跟着李强度过了四年愉快的时光。 可谁能想到,就在此时,赵丽却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强烈要求要回小月的抚养权。 经过一系列的波折和考量,李强无奈之下同意将小月交给赵丽抚养。 平日里,小月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老家上学,只有到了寒暑假的时候,她才能来到北京,与赵丽短暂相聚。 在小悦15岁的这个暑假,她被赵丽接到了北京暂住。 就在这个时候,赵丽与一个叫名为王宇的男子谈起了恋爱。 为了让小月认识王宇并且培养他们之间的感情,赵丽和王宇带着小月来到了当地一家餐馆吃饭。 然而,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饭桌上,赵丽和王宇竟然不停地劝说小月喝酒,小悦在他们的连番劝说饮酒下,渐渐地失去了清醒。 当晚,赵丽和王宇把小月带到了他们居住的地方。 随后发生的事情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为了满足男友王宇那邪恶的欲望,赵丽竟然丧失了人性,丧心病狂地协助王宇,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小月实施了猥亵行为。 第二天,当小月得知母亲及其男友对自己做出了如此行为后,顿时感到悲痛欲绝,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却流不下来。她怎么也无法相信,自己的亲生母亲会对自己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来。 在失望和愤怒的双重冲击下,小月颤抖着双手拨打了报警电话。 那么,对于本案而言又应如何评价呢? 1、有人说,原本以为赵丽向前夫要回小月的抚养权,是为了弥补自己对其的亏欠,可没曾想,赵丽为了讨好男友竟以亲生女儿为代价,实在让人无语。 母亲本应是孩子最温暖的依靠和保护者,而赵丽却为了满足男友的邪恶欲望而伤害自己的女儿,这种行为同样也严重违背了为人母的道德准则。 或许在小月心中,因生母的如此行为将留下一道深深的疤痕,从而影响其整个人生。 2、从法律角度来看,赵丽和王宇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第237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赵丽和王宇故意将小月灌醉,让其丧失意识及反抗能力后,对其进行了猥亵不法行为,侵犯了小月的性自主权利。 两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成立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故而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因赵丽和王宇共同对小月实施猥亵侵害行为,不分主次,所以两人均为共同正犯。 最终,院方经审理后遂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 3、赵丽对小月的监护资格被依法取消。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监护人一方具有出卖、虐待、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则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事后,李强对自己将抚养权让与前妻赵丽的决定后悔不已。 现小月遭受到如此伤害,李强更是看在眼里而疼在心里。 其向法院申请要求对赵丽的监护资格予以撤销。 也许是事后良心发现而幡然悔悟,又或者是 没有所谓,赵丽对于李强的申请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对于小月而言,其经历了此事后,也是对生母赵丽失望至极,表示同意撤销。 最后,法院也是支持了李强的诉求,撤销了赵丽的监护资格。 小月也自然而然地再次回到父亲身边生活,相信在李强的精心呵护下,小月可以慢慢走出阴影,重新迎接美好人生。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护苗有我2024# (文中人物为化名) 刑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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