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丢完了!”山东烟台,一老汉在村里遛弯时因内急,便随便找到一处地方小便,岂料,这一幕竟正好被村民家的监控拍到。事后,村民认为老汉随地小便不讲公德,遂将监控视频发到了村民群中,老汉在知晓此事后,脸羞得通红,其认为村民侵犯了他的隐私和名誉权,便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来源:烟台中院) 村子里的张老汉,那可是响当当有头有脸的人物,一直以来都备受村民敬重。 这天,张老汉如往常一样,在家里睡得正香,哪曾想,一场风暴正悄然逼近。 突然,和他关系很铁的一个村民李二风风火火地冲进屋子,不由分说就把张老汉给推醒了。 这李二满脸焦急,还带着几分责备:“老张,您可真行啊,还睡得着,心咋就这么大呢!” 张老汉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啥大事。李二一看张老汉这懵圈的样子,赶紧催促他:“快,赶紧打开手机看看。” 张老汉满心疑惑地打开手机,这一看,犹如当头一棒。只见一个视频在村里传得那叫一个热闹,好多村民都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而这视频的内容,竟然是张老汉当街小便。他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羞愧得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一些村民们对此议论纷纷。有的村民觉得张老汉作为村里有威望的人,做出这样的事太不应该了,“老张平时看着挺正经的一个人,咋能当街小便呢,这多不文明啊。” 也有村民表示理解,“人都有个着急的时候,可能老张当时实在是没办法了。”但大多数村民还是认为这种行为不可取,毕竟乡村也在提倡文明新风。 随后,张老汉费了好大劲一打听,才知道这视频是村民王帅发的。 他顿时火冒三丈,气急败坏地赶紧联系王帅,要求小李马上把视频撤回来。 王帅却一脸无辜,他解释说,发视频的时候,他根本就没认出那个人是谁。 将视频发出来,只是为了让在自家门口小便的不文明的人主动承认错误,他的目的就是想让大家一起维护乡村文明,他觉得自己可没做错啥。 可等王帅想撤回视频的时候,却发现有的已经撤不回来了,这下事情可就更麻烦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张老汉在村子里就像一个“透明人”似的,不管走到哪儿,都觉得大家在议论他。 曾经那么受人尊敬的他,现在却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 张老汉认定,这一切都是王帅把视频发到群里惹的祸,王帅泄露了他的隐私,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还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 于是,张老汉毅然决然地找到王帅,要求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还得在群里给自己赔礼道歉。 可王帅却觉得张老汉这纯粹是无理取闹。 他指出,张老汉作为为村里的治安委员,本来就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村民公约,结果却做出当街小便这么不文明的事儿,还有脸要求赔偿呢? 再者而言,视频里就只是一个模糊的人影,自己又没明确说是谁,根本就没有侵犯到张老汉的隐私。 王帅觉得明明是张老汉做得不对,现在却反过来要让自己赔钱,这还有天理吗? 张老汉却始终坚持自己的看法,他觉得这样的视频就不该往群里发,不但泄露了他的个人隐私,还弄得人人皆知,让他遭到村民的耻笑,现在他在村子里都抬不起头来了。 张老汉放出狠话,如果王帅不赔钱,那就法庭上见! 于是,张老汉一纸诉状,把王帅告上了法庭,要求小李赔偿一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那么,对于本案而言从法律角度又应如何评价呢? 一、张老汉认为其年岁大了,事发当时实在憋不住才出此下策,在王帅家附近小便,但当时是夜晚,四下无人,不应该以此对其进行苛责! 而根据《民法典》1024、1032条之规定,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依法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侵犯。 也就是说,在事发当时,王帅将张老汉小便的视频发到群中,导致其名誉受损,遭到村民非议,其名誉和隐私权已经被其侵犯。 2、张老汉的随地小便的行为具有隐私性吗? 答案是否定的,隐私权保护的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 张老汉在公众场合随意大小便的行为并不具有隐私性,该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且不文明的行为。 同时他还违反了乡村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应当对此予以否定性评价。 3、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院方经审理后认为,张老汉随地小便行为不具有隐私性,而王帅将视频发到群中也系基于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道德,并没有恶意公开张老汉的隐私。 张老汉作为村里的治安委员,更应以身作则,其应当为自己不文明的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院方也是驳回了张老汉的全部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护苗有我2024# 民法典实用一本通
“脸都丢完了!”山东烟台,一老汉在村里遛弯时因内急,便随便找到一处地方小便,岂料
沛山评生
2024-09-21 17: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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