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路边有临停标志停车,却因违停被罚款150元,男子怒告交警:路上既有禁停标志,又有临停标志?凭什么罚款?法院这样判! 四川乐山,黎先生在医院附近临时停车,却收到150元罚单。他发现路边既有禁停标志,又有临停标志,感到十分困惑。黎先生认为交警“钓鱼执法”,愤而投诉。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停车位标识不清该怎么办?法院判了! 1.案情回顾
一日上午,黎先生开车送爱人到乐山市中医医院检查身体。医院停车位已满,情急之下,他看到医院对面路边有一块停车牌,上面写着“P”字,还有“线内停车,朝向一致”的提示。 黎先生想着:“有停车牌,应该能停吧”,于是将车停在了停车牌前方约6米处,人行道上一条模糊的白线旁。他心想:“停一会儿应该没事”,便匆匆进了医院。 谁知从医院出来准备离开时,黎先生傻眼了。车上既没有停车收费单,反而多了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称他的车辆“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要求到乐山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 黎先生一脸懵:“这不是有停车标志吗?怎么还违停了?”他找到开单的交警理论。交警解释说,虽然地面有停车位标识,但按照竖立的限停标牌规定,此时段为禁停时间。 黎先生不服气:“路上既有禁停标志,又有临停标志,你们这不是钓鱼执法吗?”交警表示处罚程序没问题,让黎先生如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最终,乐山交警一大队对黎先生罚款150元。 黎先生心有不甘,先后向乐山市心连心服务平台、交管12123平台和四川省省长信箱投诉。 他在投诉信中写道:“在明显有停车位指示标牌和停车线的地方,对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2.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 1、黎先生的停车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2、交警的执法行为是否合规? 3、如何解决停车位标识不清的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1、黎先生的停车行为确实构成违法。尽管路边有停车标志,但竖立的限停标牌才是最终依据。黎先生将车停在人行道上,且离开车辆,违反了“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和“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的规定。 2、交警的执法行为基本合规。交警有权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但在标识不清的情况下,应当先行教育警告,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而非直接开罚单。这样做更有利于维护公众利益和执法公信力。 3、关于标识不清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过时标识,确保路边停车标志的一致性和清晰度。可以考虑在一些特殊区域(如医院门口)设置短时间临停区,既方便群众,又不影响交通。 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交警部门的150元罚款处罚,但责令交警部门尽快清理混淆标识,改善停车管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