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没扶!”山东,男子见一老人摔倒在地,几个过路人都假装看不见,男子心善,帮忙拨打了120。没想到,老人因伤势过重去世,家属竟然以未尽救治义务为由,将男子和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4万!法院判决亮了! (来源:社会与法治) 王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在城市的街道上讨生活。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出车,却在路上看到一个老人躺倒在人行道上,头上不断往外冒血,看样子伤得很重,旁边还有一辆自行车,呈倾倒状态。 看那老人的年纪,和自己的父亲相仿,王强心一紧,赶紧把车停好,打算前去查看老人的伤势。 可刚走两步,他就看到有几个行人走过,但他们都是看了一眼,迟疑几秒后就走开了。 王强清楚,他们是担心老人会赖上他们,毕竟当年的南京案太过轰动,大家都拖家带口的,实在是承受不起这种风险。 王强上有老下有小,他也停下脚步,犹豫着到底要不要上前施救。 可眼看老人的情况越来越不好,王强心底里的善良被激发,他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贸然上前到时候也说不清楚。 很快,救护车就来了,王强跟着上了车,护送老人一路到了医院,把事情简单陈述了一下便离开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王强做完这一切,心里前所未有的轻松,他赶紧投入了工作中,很快便将此事抛之脑后。 可没想到,过了两天,他突然接到自称是老人家属的电话,王强还以为家属是想向他致谢。 没想到,却听到电话里的人说:“你把我爸给撞倒,以为这样就能跑掉吗?我告诉你,现在我爸不在了,你必须得赔钱!” 王强愣住了,自己好心救人,反而被反咬一口,这都是什么世道啊。 他十分生气,直接说:“我看到老人的时候,他已经倒在那里了,我是好心帮你们叫救护车,难不成,你还想赖上我?我跟你说,人在做天在看,别寒了好人心!” 可老人家属不依不饶,非要王强负责,王强一怒之下,挂断电话,心却坠入了冰点。 没过多久,他便收到了警方的传唤,说他涉嫌一起交通事故,让他配合调查。 王强知道,肯定是老人的家属报的警,如果自己不把情况给他们搞清楚,这辈子是不得安生了。 根据警方调取事发时的视频所示,老人是自己骑着自行车,在经过人行横道的时候,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头撞到了水泥地,摔出了血,而那时,刚好老人的周边既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经过,只有他一人在那里,因此,这事赖不到任何人的头上。 老人家属面面相觑,场面有些难堪,王强十分气愤地说:“我只是过路人,好心帮你们打120救人,你们无凭无据,就想栽赃他人,社会风气就是被你们这种人搞坏的。” 双方再次发生口角,直到警方出面制止,事情到了这里,很明显,这事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更赖不到王强身上。 本以为,老人家属会息事宁人,毕竟自己不占理,可没想到,他们的脑回路十分清奇。 他们从医生口中,得知老人是因摔倒在地,导致脑干大出血死亡,也就是说,如果老人能得到及时的救治,这场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他们在看完整个完整视频后,发现除了王强,还有几个行人当时从老人旁边经过,可是他们却都没有任何施救行为。 他们认为,王强及那几个路人见死不救,造成了老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4万元。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老人家属认为,王强等人有救治义务,正是因为他们的不作为,才导致老人死亡,两者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王强等人大喊冤枉,声称自己只是路过,根本没有碰到老人,而老人不是自己的亲属,他们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不构成侵权,老人家属属于强辞夺理。 2、路人究竟有没有救助义务呢? 根据《民法典》第100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助人为乐为我国的传统美德,在路遇他人身体健康及生命受到威胁时,我们有义务进行帮扶,但这种义务并非法定义务,而属于道德范畴,不能强求。 但如果王强等过路人的职业性质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老人的近亲属,其作为具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如果见死不救,则涉嫌不作为犯罪,需承担刑责。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所示,老人为自己摔倒受伤,导致死亡,而王强及路人在此事中并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老人家属的全部诉求! 如今谁死谁有理已经行不通了,王强好心打电话救人,是一种善举,应该受到社会的正面评价,却差点儿惹祸上身。 有人说,讹人者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们说呢? 人物为化名! 民法典
“幸好没扶!”山东,男子见一老人摔倒在地,几个过路人都假装看不见,男子心善,帮忙
运良说是非
2024-09-18 1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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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62616
用户12xxx59
扶了讹你,不扶也讹你。就问你服不服!
用户11xxx28 回复 09-19 11:14
什么下次,已经有人告了!她爹在路上犯病了,没人敢上前,她把路过的四十多个人都告了!😂😂😂
用户10xxx12 回复 09-19 10:46
你跑是畏罪[滑稽笑]
磊磊
敲诈勒索是不是需要负法律责任???
老色批 回复 09-19 14:36
这种不需要的,可以模仿,只要搞到一个就发财了
黄海跃 回复 09-19 17:17
目前为止,老人挣的多一些
温文尔雅
是不是判家属他们敲诈勒索罪?赔王强14万名誉损失费!
james 回复 09-19 15:33
得要有人去告才行,不然律师费,法官的奖金,谁出?
1120737271 回复 09-19 21:33
目前是民事纠纷,认为敲诈勒索也需要证据支持才能走刑事程序。我也希望给家属按一个敲诈勒索,可法律看的是证据。而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
渴望
违法代价太小了!纵容了犯罪!刑法应该改一改,加讹人罪!
野孤禅
这家人是把以后需要帮助的人的路都堵死了,太缺德了,他们这么一闹,以后就连帮忙打个急救电话的人都没有了。谁还敢呀。
闲庭信步 回复 09-19 16:11
反正都是要死,不帮就对了
溺水的猫 回复 09-19 16:37
可以把手机卡拔了打电话
用户15xxx92
讹人没成本,大家都讹人,社会就会乱套。
不忘初心
都想钱想疯了吧!现在的人没有人性了。
彭老歌 回复 09-19 16:33
下次就说现在的人渣没有人性了。人渣你随便骂,正常人都支持。别再骂所有人了[捂脸哭]
玲玲
法律要严惩讹诈者,讹多少钱赔多少钱给予被讹者,并将讹诈者入刑。
我是小丫头
所以说110,120都不能打,怎么也得费十天半个月才搞定,这谁能耗的起?
永恒
好心受污,这种歪风要杀住!
姚哥
国家应该追究这种无中生有的人的责任,最低也要把他们列为不诚信之人
傲骨红棉
人类的社会发展是需要正能量的,如果人人自危,互害,只识自保。社会也不能文明发展!所以,对于那此危害社会公德的行为,必需绳之以法!
用户15xxx94
根本不懂法律还在一本正经地解释法律条文,道德层面的帮扶什么时候成义务了?义务就意味着责任,不要瞎用法律名词。
菄陵春梦
讹人应该入刑!
奇经八脉
这种家属必须判刑!社会风气就是这些人搞坏的。如果不让他们付出代价,就会有很多心有恶念的人效仿。
爱疯
反告反告,必须反告,让这帮家伙赔偿误工费,精神赔偿,名誉赔偿,讹诈,,让他们冤枉好人[好生气]
天涯浪子
应该反判家属赔偿14万名义损害费,做为家属的惩罚返赔,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尊严。
喻神
反诉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有案例了的!最多把赔款捐灾区
用户10xxx85
这种案件法院有很大的问题,很明显诬告的案件为什么受理,既然受理了为什么不判个诬告罪?
用户51xxx29
为什么不判家属诬告罪?
祥云
没反告他诬陷敲诈勒索罪吗
孤独的心
就是所有案件中那些无良律师起了很坏的作用。
无尘
这,就是人性
披着狼皮的羊
没时间没具体地点,现在很多靠几张模糊的图片编制的短文,故意挑拨社会矛盾,制造社会对立。不是为了骗流量,就是其心可诛的1450党。
Gogo
对讹诈者处以对等的处罚
用户15xxx65
反诉家属敲诈勒索
杜新德
污告不成,法官应判罚老人子女反拿14万分给目击者
大强
我觉得以后这样的事情,家属应该都直接去告王浩法官,毕竟为什么不扶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哭笑不得]
汴阳十八子
锅从天降
用户17xxx69
直接反诉
朝晖
脑残的文章也发?
用户10xxx50
老问题新尴尬!若无视频怎么办!警察如何作为很关键!可怜没人爱担当!
古波不兴
法律不惩恶,何以扬善?
老牛
讹诈应判刑
祝福祖国
人在做天在看
骑着蜗牛跑高速
从送去医院到开庭一路以来的时间成本,心灵伤害不是成本吗?不是金钱吗?毕竟谁不想踏实的过日子,谁愿意耗时耗力去打官司玩儿啊?
用户18xxx13
难,老人家属是否属于勒索行为呢
深夜码客
社会就是这么坏的,也幸亏有监控摄像,否则这事就还真说不清楚
Kamo
为什么不告公路局,你不修这条路,这里就没有这条路,它就不会在这条路上摔死呢?
孟昭斌
这她妈还是人吗,这是什么脑子
易风Q帆
当今社会的救死扶伤还存在吗?就连医生都是红包收个不停,医院的仪器投资不少,医生没有了医术,反而是仪器分析出来的结果才是病人的病情,人是活的,为什么不能用中国的中医望、闻、问、切来诊断,是他们没有这个能力,早已经抛弃了自己的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了
宋电工
无德之人,死了活该。
陈宝安
现在的社会风气从南京法官开始,日益败坏
山间小溪
老人家属应当定敲诈勒索罪判刑!
荼糜
敲诈勒索,为何不判?!
相互不知
只是驳回诉讼么?这诬告别人的代价也是忒廉价了吧
急雪回风
有枣没枣扑打一竿子,反正也没什么代价损失![打脸][打脸][打脸]
真心汉子
家属这种恶意告人的行为法院应判家属赔偿出租车司机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用户15xxx88
误工费谁赔?
墨山
法律不能助长无赖和恶棍
用户10xxx81
法律要对讹人的人严判,对好人进行赔偿
西北狼
为什么不判家人赔偿人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
桥桥
为什么不判家属讹评罪?
用户11xxx29
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坏到了什么地步
雲卷雲舒
又在带节奏。
顺应自然
可以起诉路面太硬,导致老人摔死,如果是床一样的软路面,就不可能摔死
用户91xxx21
还跟着去[捂脸哭]你是吃饱撑得难受吧
朱传华
反诈罪丶应重判
用户17xxx52
法院要反过来判老人家属恶意敲诈,中国千百年来救伤扶伤的优良传统就破这样的人搞没了。前面几个路人不帮扶不就是怕麻烦上身吗?
用户10xxx35
如果不适当惩戒这种随意乱告好心人,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越来越负面!导致社会躲避善意救治
Mx
应判王浩赔偿。
笑看人生
为什么不追究这些人诬告的责任呢,这是敲诈勒索罪
花园角落
阅
花园角落 回复 09-19 16:41
家里有矿也不能这样造吧?
草羊
光驳回就可以了?这不是诬告吗?
用户11xxx01
讹人者应定罪!
8598326
告诉你的位置给我。我去扶,专业的
用户10xxx44
不讹人没钱生活所以远离
Uhcs1768
重判家属。讹诈
欢欢
为啥不控告老人家属讹诈?就因为当无赖的成本低收获大才刺激了这帮人!
人生有八苦
没讹到钱就是一顿批评教育,简直就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开怀大笑]
人生有八苦
早如此何至于现在人摔倒了都没人敢扶?
尖端WJJ
这TM什么社会风气,人心叵测
坚强
谁乱把王强的电话给死人家属?法院判了吗?
兔子等着
社会道德败坏,就是这样的人败坏,应抓判重刑。杀鸡儆猴
用户10xxx41
弱弱问一句:诬告反坐取消了吗
书斋
敲诈勒索就不管了是吧
无言
这样的事情是真的吗?我真的怀疑是别有用心?
男人海洋
网上等被告有没有进行反诉呢?如果没有就太可惜了!
用户60xxx03
讹人等同敲诈,应该依法严惩。关他10把天,以儆效尤。
用户10xxx31
我看应该告你胡编乱造罪,伤害读者精神损失…
红色十月号
编接着编
用户15xxx62
对这个老人家属的讹诈,无赖,胡搅蛮缠的作为必须给予处罚!否则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差!
hua86977
该干嘛干嘛去,走自己的路不要多管闲事。
太初
还好没有亲自去扶,这样的家庭的人不服是对的。同时,王强他们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搞它们讹诈勒索罪,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和名誉失费。
whr
废话
凤凰山
tmd 这还有天理不?浪费这么多时间,而且还坏了心情! 好人不能做,做之前要想清楚是否有足够财力!
用户10xxx93
如果这个家族人不受到法律制裁最小五年以上,人坐牢时而且要自费吃住
陈醉
没成本的讹诈,只会让更多讹诈事情发生。治乱必须用重典。一,谁主张,谁举证。老人家属要提供证据,不应该被讹人举证。二,一旦证实被讹者是清白的,老人家属必须数倍赔偿。
阿鲁
人至贱则天下无敌![点踩][点踩][点踩][点踩]
萍水相逢
不要写这样的文章,很多事情不是这样的,世上还是好人多。
我是冰
今天我看到一位老人不走斑马线过马路,我连忙走近告诉他,走斑马线被撞赔更多,他听了立马走斑马线[哭笑不得]
用户79xxx67
有讹人这项罪吗?或者告他们敲诈罪
悠悠之客
以诬陷罪反诉家属!这样社风才能改善!
萧峰
继续编,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都被这些自霉体毁了
用户14xxx05
谁报的120,去收费处把800元车费付一下
宋炳群
这家人怎么都这么坏,就没有一个明白人。民法应当修改,以怨报德应该入刑。
风从北边吹
王强应该在此案审理后再向死者家属提起反诉,以敲诈勒索罪对他们提起起诉,最后结果怎么样无所谓,但一定要这样做,否则今后向他家这样的坏人越来越多。
幽灵
就不可以起诉对方敲诈勒索罪吗?
自由飞翔
不是你撞的你先报警再打120,也不用跟救护车去。你可以告他们敲诈勒索罪。
末了
万事皆可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