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一男子见陌生女子姿色不错,于是尾随来到女子家中,与女子发生了关系。事后,男子向女子索要10万元,女子给了100元现金后,支开男子并报了警。检察院认为男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和强奸罪,应数罪并罚惩处,但男子却辩称女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也是自愿给钱的,其律师也做了无罪的辩护。法院判了!
(来源:山东东营东营区人民法院、文中人物均化名)
浦森彦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太差,就没去上学了。父母见浦森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就让他跟着姐姐去东营找堂哥谋一份工作。
堂哥在一家足浴店工作,他为浦森彦安排了一个看场子的轻松岗位,给姐姐安排了按摩技师岗位。
可浦森彦才干了一个月就不想干了,打算自己出去闯荡一番。在离开前,浦森彦从姐姐那拿了几百元,可还没几天就全部花完了,后来手机也摔坏了。
在饿了两三天后,浦森彦便打了出租车去足浴店找堂哥,结果堂哥和姐姐都联系不上了,足浴店的大门也紧闭着。
无奈之下,浦森彦在出租车司机的大声责骂下,逃到了一处无人的烂尾楼,赖掉了车费。
由于身上没有钱,而且两三天没进食了,浦森彦一边在街头流浪,一边思考着怎么去弄点钱来。
事发当天凌晨,浦森彦独自蹲在街头的一个路灯下,抱着两个下午从店里抢来的馒头啃着。
不多时,一辆车停在了浦森彦前方不远处,穿着性感的唐佳慧从车上下来,在与车内的朋友挥手告别后,便独自向不远处的家中走去。
浦森彦顿时心生一计,便远远地跟了上去,直到目送唐佳慧进入了家中。随后浦森彦以邻居的身份,想要诱骗唐佳慧开门,但没有成功。
唐佳慧当时被吓坏了,她给楼下的表妹发了信息,让表妹上楼看看,在确认门口没人后,唐佳慧才放心地去洗了个澡。
可万万没想到,当唐佳慧从浴室出来后,浦森彦突然拿着锅铲抵住了唐佳慧的脖子,并向其索要10万元现金。
原来在唐佳慧洗澡时,浦森彦竟借着排水管和空调外机,爬到了唐佳慧家的阳台上,然后进入厨房拿了把锅铲。
唐佳慧看着脖子上的锅铲,不敢有所反抗,而浦森彦拿走了唐佳慧的手机,直接关机了,接着又向唐佳慧提出拿10万元现金出来。
唐佳慧被吓得都快哭了,她哽咽着说自己没那么多钱,但愿意先拿出100元现金,并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了浦森彦,表示愿意早上8点时候再给浦森彦1000元现金。
浦森彦见唐佳慧那楚楚可怜的样子,不像是在撒谎,于是收下了100元现金,但他并没有离开,而是将唐佳慧推入了浴室,一边洗澡一边发生了关系,然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在确认浦森彦离开后,唐佳慧立即报了警。在早上8点的时候,浦森彦如约来到了唐佳慧的家楼下 ,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
后检察院以浦森彦涉嫌入室抢劫和强奸罪,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并处罚金。
但浦森彦坚称自己没有抢劫的意图,只是看唐佳慧长得漂亮,就想和她发生关系,但没想到唐佳慧居然主动献吻,还诱惑自己发生了关系,那100元现金也是唐佳慧自愿给的。
浦森彦的辩护律师则多次强调:
第一,浦森彦不具有抢夺的主观故意,涉案的100元现金是唐佳慧主动给的,还给了手机号码,一看就是关系亲密。至于浦森彦提出要10万元现金,那是开玩笑说的。
期间,浦森彦虽然用锅铲吓唬唐佳慧,但锅铲不具有杀伤力,达不到令唐佳慧不敢反抗的程度。
就算要认定浦森彦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那也不属于入户抢劫,只能算是在唐佳慧家中临时起意抢劫。
第二,强奸罪是需要违背妇女的性意志才能构成,但唐佳慧是主动勾引并诱惑浦森彦发生了关系,所以不构成强奸罪。
就算要认定浦森彦构成犯罪,那也要考虑浦森彦具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等情节,减少一定的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根据警方搜集的相关证据,可以证实浦森彦在事发前身上并没有钱,其不仅逃了出租车的单,还抢了包子店的几个馒头充饥。
由此可见,浦森彦具有抢劫他人财产的主观动机,而浦森彦在审讯过程中,供述称自己拿锅铲吓唬唐佳慧,要求其拿10万元。
因此,浦森彦的行为符合入户抢劫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63条规定,入户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根据相关证人证言,在事发前浦森彦与唐佳慧未曾见过,互不相识,那唐佳慧主动勾引浦森彦发生关系的可能性并不大。
结合唐佳慧体内携带有浦森彦的DNA信息,以及浦森彦用锅铲顶住唐佳慧脖子的事实,可以确定唐佳慧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才与浦森彦发生了关系,构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最终,法院判决浦森彦构成抢劫罪,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万元,以及构成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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