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6名男子跟同事,下班一起去烧烤摊喝酒。被同事老婆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98000元,只因这位同事当天喝醉酒离世,而这6个朋友将醉酒同事送回家后,忘了做了一件事,间接导致同事死亡。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2023年12月31日,陈梅加班到10点才回家,上班时,丈夫曾给她打电话报备,说要跟同事去吃烧烤,晚上就不在家吃饭。 陈梅独自吃完晚饭就去单位加班,哪承想,当她回家时,发现丈夫张灿躺在床上,浑身上下一股浓重的酒味,怎么也叫不醒。 意识到不对劲的陈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十几分钟后,因酒精中毒陷入昏迷的张灿被送进了抢救室。 可遗憾的是,医生经过几个小时的奋战,张灿还是因抢救无效离世。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陈梅哭得撕心裂肺。 她强忍着悲痛,操办完丈夫的丧事。 事后,当陈梅得知丈夫是跟6名同事一起吃烧烤,期间他们相互都拼命灌酒,事后他们明知道张灿醉得很严重,将他们送回家后,却放任不管,也没有打电话通知她回来照顾,直接就走人了。 陈梅认为,6个同事理应为张灿的事承担一定的责任。 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最终陈梅一气之下,将那6个同事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98000元。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陈梅认为6个同事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安全救助义务。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张灿跟同事们去喝酒,他醉酒状态非常严重,为此同事们还把他送回家,可在明知道张灿家中无人的情况下,他们却丢下意识不清醒的张灿离开。 作为成年人,他们应该意识到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正确的做法是,他们要么送张灿去医院,要么及时通知他的家人。 可6个同事却未能对醉酒的张灿尽到帮扶的义务,因此他们需要为张灿的死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他人处于危难情形,我们应该积极伸出援手,及时施救。如果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未能及时施救,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张灿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死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张灿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明知道醉酒会有危险的情况下,却没有克制自己,一杯又一杯酒往肚子里灌,对自己未能尽到安全义务。 成年人有应酬难免,但要懂得约束自己,不酗酒不贪杯,量力而行。 3、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灿为自己的死承担主要责任,而6个同事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负有提醒、劝告义务。当同伴醉酒之后,共同饮酒的人还有照顾、通知等义务。 本案中,6名同事虽然护送醉酒的张灿回家,但他们并没有及时提醒其家人,而也正是他们的疏忽大意,导致张灿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因此,法院判决6人共同赔偿家属198000元。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均没上诉。 成年人出门应酬,喝酒难免,但切莫贪杯。应该把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云南,6名男子跟同事,下班一起去烧烤摊喝酒。被同事老婆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
运良说是非
2024-09-17 1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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