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砍反杀凶手一审: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刑10年! 甲与乙产生纠纷,乙持菜刀将甲

念珍趣事啊 2024-09-16 12:21:19

男子被砍反杀凶手一审: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刑10年! 甲与乙产生纠纷,乙持菜刀将甲砍伤,与乙同行的丙将菜刀夺下后,乙逃跑,甲在50米左右追上乙并继续冲突,甲用砖头将乙打死,法院一审判决甲: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刑10年。 二审案件未当庭宣判,甲律师将继续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 这个跟昆山龙哥案应该差不多吧,龙哥刀被夺以后,也是逃跑,只是距离比较近,他逃到了自己车上,被受害人追上砍死;这起案件也是刀被夺,然后逃跑被被害人追上打死。 过程和结果有什么区别,一个逃的近一点,一个逃的远一点? 50米的距离遇上,应该是行凶者逃跑,受害者追赶,然后50米追上,这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应该还属于前面冲突的延续,怎么成了二次冲突,不予认定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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