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末倒置不可取! 继打人闹事:事出有因:不构成寻衅滋事之后。最高院又出手了! 下

俊博说情 2024-09-07 22:26:52

本末倒置不可取! 继打人闹事:事出有因:不构成寻衅滋事之后。最高院又出手了! 下一个目标; 知假买假,恶意维权:这一:黑色产业链:要被斩断了。这一举措犹如一道正义的曙光,照亮了那些长期受此现象困扰的商家。注意这一句,(长期受此困扰的商家)。 那么我想问问;什么样的商家受打假现象的长期困扰?如果是诚信经营,无假冒伪劣商品,会受到这种困扰吗? 我觉得,法律的初心,是除恶扬善维护社会正义。不论什么手段的打假,都是为消除售假所必需。售假与打假,法律应该站在哪一边?出现职业打假人,是因为某些部门没有尽职尽责。如果他们的本职工作做好了,职业打假人还有机会吗? 造假卖假与打假,谁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就应该处罚谁,打击谁!这是起码的常识。为什么偏偏要本末倒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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