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拿河南学生20年后当街扇老师耳光一事,来和崂山路虎女事件做比较,认为学生才扇了老师三个耳光,最后却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反观路虎又,一连串打了十几个耳光,最后才落得个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相较之下,差别太大了。
其实,这两个事件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并不能简单的拿来对比,而且很多人只知道学生打了老师三个耳光,却不知道背后的很多故事。
河南学生被判一年半,真正的原因不是三个耳光,而是学生在打老师之前,专门安排人拍视频,在拍完视频之后,把打老师耳光的视频发给朋友、同学等很多人炫耀。后来,这个视频就传开了,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引起关注之后,学生常某还没意识到错误,继续把视频发到群里,进而引起更多的人围观,被打老师的生活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学生常某没有拍下视频,或者说拍下视频没有传播,那么他不会被判的这么重,甚至还不可能入刑事。他的主观传播,才是犯罪的开始,三个耳光伤害性不大,但对老师的侮辱性极强。
另外,被打的人,除了是老师之外,他还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年人,这也是加重处罚的两个关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