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才看到这个新闻,有点震惊。对于事件本身对孩子可能造成的伤害有很多讨论了,心疼孩子。但是我也为两位还对此录像、说是将樊登读书(教育)付诸实践(这绝对是把书读歪了)的阿姨捏了把汗,天哪——我希望两位阿姨是“热心肠”出于“好心”吧,但是感觉好像分分钟有犯法的危险啊,特别如果是出门在国外,还是要小心不要“热心”办坏事。赔钱事小,要坐牢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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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国为例,除非有法院的文书,祖父母是对小朋友没有权力的。从没有权力的祖父母身边带走16岁以下的小朋友(哪怕祖父母口头应允),小心惹上kidnap小朋友的嫌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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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人如果没有法院文书,从父母身边带走孩子,得有书写下来的许可,口头许可在纠纷时不作数!父母不告则罢,若提告,在没有法院文书与书写许可的情况下,父母可以override自己的口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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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祖父母或陌生人带走小孩,即便是失去权力的生父生母一方,在没有法院文书、书写许可的情况下从有权力的一方带走小孩,就是parental kidnapping,有可能获刑上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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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州是允许在公共场合拍小孩并上传社交媒体的,但是把小孩带入一个密闭场合在无父母许可的情况下拍摄上传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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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阿姨们如果在国外,可能分分钟有被告到积蓄全部被律师吸血吸光的结局啊,真是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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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我想起我律师朋友给我的一个建议:我的儿子有个好朋友,他的好朋友有更小的弟弟妹妹所以爸爸妈妈总是更忙于看小弟弟妹妹。他的好朋友以前老问儿子能不能让你妈妈来接我然后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或者你妈妈能不能万圣节后载我回家?两个小鬼很熟,我也和对方爸爸加了电话号码,对方也知道是我在接。可我从没有正式书写获得接送对方小孩的许可(多傻啊)。有一次我和我的公司法律同事讲家里有不同年龄的孩子连接送都很难讲到这件事,我的法律同事说,即使你们很熟了,也一定要获得对方父母的written许可,而且不能是一方,必须是父母双方!然后和我讲了万一发生的事情与法律麻烦。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顺道”接送过儿子的好朋友,害怕有个万一倾家荡产啊[哭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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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各位”热心肠”提个醒,不要在不熟法律环境的国外或国际航班上做这种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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