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警示牌下溺亡,家长竟索赔80万!8月22日,北京通州公园内,一名14岁的男孩无视禁止游泳的告示牌,私自下水游玩溺亡。男孩父母得知后竟向公园管理者索赔80万,法院的判决结果公布后,众多网友直呼活该! 北京通州14岁的李某和他的朋友一起在北京通州的一个公园内玩耍,由于天气较热,于是几人便商量着下水玩耍。 于是几人便来到了公园内的湖边,无视湖边插着的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告牌,几人跳进水中开始了玩耍。 由于公园人工湖的水较深,再加上常年浸泡导致苔藓极多,14岁的李某在湖中玩耍时,因为水性不好,不小心滑向了湖的深处。 由于李某不会游泳,所以便在湖中挣扎起来,他的同伴已经为水性较差便迅速上岸寻求附近成年人的帮助。 可由于时间临近中午,公园内并没有什么人的存在,当李某的朋友将公园的管理人员叫过来时,在水中挣扎的李某已经沉了下去。 当众人将礼貌从水中捞出时,经过抢救后最终宣告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14岁的李某就这样溺死在了公园内的人工湖中,当李某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孩子在公园内溺死后,他十分的愤怒,当即赶到公园内与工作人员展开了对峙。 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公园内溺死,公园的管理方应该给予自己相应的赔偿,可公园的管理方却认为自己在湖边设置了严密的栅栏,并挂了相应的警告牌。 李某和他的同伴无视警告牌的警告,私自下水游玩造成的。后果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可李某的父母却并不认同公园管理人员的说辞。 一纸诉状将该公园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园方面赔偿自己80万元。 面对李某父母的诉求,法院在进行了严密调查之后,发现在公园的入口处以及人工湖的周边。已经被公园管理方布置了大量的禁止拥有警告牌。 而私自下水的李某等人下水地点旁边就有极其醒目的告示牌,警告不要下去游泳。 所以公园方面已经做到了应尽的警醒义务,对于李某父母要求赔偿的诉求,法院并不予以支持,驳回了李某父母的诉讼。 由于不满法院的宣判,李某的父母又再次提起了上诉。可二审的宣判依旧维持了原判。 作为14岁的青年儿童,李某理应拥有独立的自主判断能力,面对危险时应做到避免,当几人下水时肯定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危险的。 所以当李某在水中出事后,相关的责任不应划分给已经尽到了安全警醒义务的公园管理方,而李某的父母也没有尽到对李某的监护责任。 对于法院的判决,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分明是自己犯下的错误,却总有人想要他人来承担。 新闻来源:抚观天下《14岁男孩在“禁止游泳”处溺亡,父母向公园管理者索赔80万,法院驳回:设置警示牌提示禁止游泳,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事故发生》
男孩警示牌下溺亡,家长竟索赔80万!8月22日,北京通州公园内,一名14岁的男孩
方又正说事
2024-08-23 2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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