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4岁女生致其跳楼自杀的训练营教官彻底完了。 据8月20日纵览新闻媒体报道,记者从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获悉,侵犯14岁少女致跳楼自杀的训练营教官已被批准逮捕。 据悉,这个教官是训练营的负责人,训练营是当地一所较有影响的培训机构,但并没有办学资质。 不管如何,侵犯14岁少女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强奸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奸少女的会加重处罚。 那么,该犯罪嫌疑人王某侵犯的是未成年少女,而且还导致女孩自杀身亡,已经造成严重的后果,依据刑法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甚至十年以上、无期有期徒刑或死刑。 对此,大家怎么看?#少女训练营疑遭侵犯自杀 嫌犯被捕#
性侵14岁女生致其跳楼自杀的训练营教官彻底完了。 据8月20日纵览新闻媒体报道
邯郸小文曲
2024-08-20 23:06:34
0
阅读:531
猫头鹰
人渣,死去吧!
月夜拉二胡
必须死刑,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叶子
死刑是不可能的,不是强奸杀人,没办法
猴v哥
还判个鸟,赶紧杀了
一梦二三年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