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被判11年##律师说法#
足协真的是腐败的没法说了,贪腐都是窝案,这老虎一打就是一大堆。
8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李毓毅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
李毓毅案的宣判,无疑是中国足球反腐斗争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足球界频繁曝出腐败丑闻,严重损害了足球运动的形象和公信力。自从我国掀起体育界反腐风暴以来,大批足协官员落马,包括前国脚李铁等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李毓毅贪污数额巨大的行为判决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