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行董事长遇害身亡##律师说法#
这估计是有预谋有准备的报复犯罪行为,也是故意杀人行为。
8月15日,河北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4年8月15日11时许,我市从台区某商厦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被人捅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
网传上述警方通报中的被害人为邯郸银行董事长郑志瑛,凶手是被开除的分行行长,当场投案自首。
现在,一是激情犯罪比较多,而是报复性犯罪也很多。
从事件内容来看,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经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刑法》规定的,对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判罚罪名,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该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即构成故意杀人罪,无论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也不论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犯故意杀人罪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如何,也不能违反法律报复杀人,有什么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没有必要取他人性命。
用户14xxx33
我擦嘞,有钱人也玩儿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