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女童攀岩坠亡##律师说法#
商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工作人员没有给孩子系好安全带,是直接导致悲剧的主因。
7月30日,广东一商城儿童攀岩坠落。事故发生后女童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因抢救无效,于7月31日凌晨1时30分离世。
当天该名女童在母亲的陪同下参与攀岩活动,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没能及时系好安全带,小朋友就攀爬上去,致意外发生。
如果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死亡后果,运营公司及直接负责人不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攀岩本身属于一种极度危险的运动,公司及工作人员负有很大的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发生死亡后果,相关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具有过失,客观上造成了死亡的结果,很大可能受到公安机关的立案处理。
所以,安全无小事,因为工作失误造成孩子死亡,就涉嫌犯有过失杀人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