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订婚时,父母收了18万彩礼,女子登记后,没办婚礼,没有嫁妆,女子丈夫家穷,她问父母要彩礼贴补家用,却被拒绝,女子生孩子急用钱,父母也不愿给,女子和父母大闹一场,父母却说:彩礼本来就是给娘家的,女子一气之下起诉父母要求返还18万彩礼,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
张小花就快生了,丈夫林刚陪着她住进医院准备生产,可是,她的心情却十分郁闷。
她给母亲打电话说:“妈,你们能不能把那18万彩礼还给我,我要生了哪都需要钱。”
张小花的母亲王翠芳一口回绝了:“彩礼钱本来就是给娘家的,你就死了这条心,让林家出,你给他家生孩子,他不出谁出。”
张小花眼泪一下子落了下来哭着说:“你们等于把我卖了,就没见过你们这么狠心的。”
说完,张小花挂断了电话,哭的稀里哗啦……
林刚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安慰她:“别哭了,钱不够我出去借,你这马上要生了,先顾身体吧,别生气了。”
张小花倔强的把头扭向一边,任凭眼泪滑落,她恨父母如此无情,只认钱,根本就管女儿的死活……
事情要从2020年6月说起,张小花和林刚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来两人订婚。
林家的亲属按照习俗给张小花的父母张勇、王翠芳送去聘礼。
张勇兴高采烈的收下了18万彩礼,王翠芳也笑开了花。
同年8月17号,张小花打扮漂漂亮亮的和林刚一起去领了结婚证。
领证后,林刚深情的说:“你现在是我老婆了,跟我回家一起住吧!”
张小花觉得结婚证都领了,就跟着林刚回家一起生活了。
6天后,张小花回了娘家问父母要那18万元的彩礼。
张小花说林刚家里为了出彩礼已经耗费所有了,家里生活并不宽裕,所以,想把彩礼钱拿回去补贴家用。
听到女儿这么说,父母的脸色突然变了。
母亲王翠芳先开口说:“这钱也不是你的,你怎么好意思开口要,我们白养你了。”
张小花反问:“怎么你们真的想卖女儿啊?你们没给我办婚礼,没给我嫁妆,现在彩礼也不给我了?”
张勇狠狠的抽了几口烟斩钉截铁的告诉女儿:“这笔钱是男方给我们的,因为我们养你一场,这钱就相当于感谢我们。”
张小花急了她一把将桌上的水杯摔倒地上,大声说:“现在谁家姑娘结婚彩礼不带回去?就你们见钱眼开,养了我卖钱?”
张勇听到一句话勃然大怒,一巴掌呼在女儿的脸上,骂道:“你这不孝子,跟你爹大呼小叫的。”
张小花疯了似的,把家里能够到的东西通通砸了一遍,她恨父母的不公,她大吵大嚷惹的邻居隔院相望。
张勇气的报了警。
因为18万彩礼到底该归谁,父母和女儿反目成仇,闹的很僵,引得周围的邻居都议论纷纷。
张小花问父母要了很多次彩礼,可是父母坚持不给她,还说这笔钱就是给娘家的。
在张小花生孩子急用钱时,问父母要彩礼,还是遭到了拒绝。
张小花生了女儿之后,她心里还是过不去这道坎,于是,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18万彩礼。
1、张小花认为,彩礼应该归自己,而且丈夫家里条件不好,她需要这笔钱补贴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张小花说结婚后,男方家庭条件并不宽裕,所以,她想要回彩礼补贴家用。
然而,多次让父母返还彩礼,都被拒绝了。就连住院生孩子急用钱,父母也不愿意给。
2、张勇、王翠芳认为,18万彩礼是给自己的,并不是给张小花的。
张勇夫妇认为,当时林家将聘礼送到自己家,他们当场收下,就应该归自己所有。
而彩礼不是给张小花的,也不存在保管关系。
另外,张小花在结婚登记不久就回娘家要彩礼,还辱骂父母,损坏家中财物,其父母无奈之下报警。
3、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彩礼是传统习俗,原本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感谢。
但是,现在时代变了,彩礼更多是祝福新人,支持他们组建家庭的意思。
而女儿也有独立经济的诉求,应该被尊重。
法院还认为,女方及女方父母对受赠的彩礼构成共同共有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而法院结合彩礼的数额、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生活需要、嫁妆以及婚姻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最终法院判决:张勇、王翠芳向女儿张小花返还10万元。
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用户10xxx86
牛[滑稽笑]
桃林煮酒
理应如此
远珍一生
有个前提,女人的必须完全向着夫家才有可能!
不安静
彩礼和嫁妆,是给小夫妻的生活金……是小夫妻的一个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