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网上认识一女子后,该女子很主动邀约男子线下约会。男子以为会有惊喜出现,结果男子等来的却是精心设计的“惊吓”。可男子报警处理后,连自己都要被行政处罚,这是为什么呢?
(来源:星视频)
男子黎某平时喜欢上网交友,前不久,黎某在网上刷视频时,就只是给一个视频点了个赞。年轻貌美的女博主就主动私信并与黎某打招呼。
黎某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并申请与女博主互加好友。女博主不仅秒通过,还要与黎某互加微信好友。
二人互加微信好友后,女博主声称自己名叫杨某,平时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拍视频和打打麻将。
二人聊了一段时间后,杨某主动邀约黎某出来见面。
黎某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立马就答应了。
为了赴约,黎某还精心打扮了一番。
可二人见面不久后,杨某却在二人见面的地方“偶遇”了杨某的朋友男子小杨、小刘,并主动邀约打牌。
虽然黎某当时有点不愿意,但碍于面子,就又同意了。之后,四人在附近棋牌室开房打麻将。
在打牌的过程中,4人有说有笑,根本不像是刚认识的样子。可打了一会后,却只有黎某一个人在输钱。
黎某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猜就知道4人在“搞鬼”,但自己没有证据只能先忍着,并将手机录像功能打开后偷偷放在桌子底下,准备取证揭发他们几人。
果不其然,手机录到小杨、小刘、杨某等3人在桌子底下换牌的全过程。黎某自以为,只要自己有证据后,对方就会把钱还给自己,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可即便有证据,小杨等人却也不愿退钱,并自认为,黎某肯定不敢报警。毕竟,4人是属于聚众赌博。
可能小杨等人以前干过这样的事,所以才会信心满满,但他们三人这次惹错人了,黎某毫不犹豫报警。
黎某报警后,向民警提供了视频证据和支付记录。也就是说,民警连调查取证的功夫都省了不少。即4人的违法事实非常清楚,只是应该怎么处罚而已?
首先,4人以金钱为赌注、以营利为目的,聚在一起打麻将,属于赌博违法行为,4人均应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3000元罚款。
司法解释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200-500元以上或个人单次(局)赌博输赢额20元以上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治安案件都是主动介入的,但本案却是“主动送上门的”,且连现场视频的证据都有当事人主动提供。
因此,办案民警处罚4人时,没有任何争议。
其次,打牌时所使用的麻将,从法律上讲是属于赌具;而用于赌博的现金则属于赌资,这也没有异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所缴获的赌具、赌资,应当收缴。
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有人出千,几个人参与出老千,只要是用于赌博的赌具(麻将)、赌资(现金),一律都要收缴处理。即黎某报警后也拿不回钱。
最后,不论是以任何形式的赌博,也不论是以任何手段出的老千,从法律上讲,都应当认定为诈骗。
诈骗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致使受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错误处分个财产权的情形。
换言之,杨某、小杨、小刘等人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赌博行为本质上只是其3人的作案手机而已。即3人就是使用赌博出老千的手段,致使受害人黎某处于错误认知时错误支付个人钱财的情形。
注意!在司法实践中,赌博中出老老千的,警方会同时以参与赌博、诈骗为由,追究法律责任,但涉案财物不会认为是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即公安机关会一律认定为赌资,并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处理。
最后,赌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因此,提醒广大网友们,为了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务必要远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