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17万!”大爷日夜守在橙园,一天夜里,醉酒男子翻越围栏,偷摘橙子,大爷大吼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7-24 12:50:00

“赔了17万!”大爷日夜守在橙园,一天夜里,醉酒男子翻越围栏,偷摘橙子,大爷大吼一声,放狗追赶,不料,男子做贼心虚一路狂奔,不小心掉进水塘淹死,大爷吓得报了警,警方认定是意外溺亡,没想到,男子母亲却将大爷告上法庭,让他赔偿85万,法院判决让大爷意难平!

(案例来源:央视网)

高庆丰经营了一大片橙子园,眼看橙子熟了,他却整日担心,因为总有人隔三差五的来偷橙子。

高庆丰一年辛辛苦苦打理着这片果园,就为了有个好收成,橙子一天一天的变黄,黄澄澄的颜色鲜艳格外吸引人。

他发现橙子经常少,随便被人摘走一些,他就损失不少。

为了防止别人来偷,他特意给果园周围上了围栏,心想这下应该没问题了吧。

没等高庆丰得意几天,橙子又丢了。

光见橙子少了,却抓不到人,高庆丰这个气啊!

他干脆收拾收拾东西直接住到橙园里,一年就指着这些橙子卖钱养家呢,他可不想被别人不劳而获了。

一个人守在橙园里,可那些边边角角的角落还是照顾不到。

于是,高庆丰买了两条大狗养在橙园里。

他暗想,狗的耳朵可比人好使多了,以后看谁还敢来偷橙子。

别说高庆丰这个办法还真奏效了,自从养了这两条大狗,橙子就再也没丢过了。

然而,没多久发生了一件事,却让高庆丰懊悔不已。

一天夜里,高庆丰躺在他的小窝棚里泛起一阵阵的困意。

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丝风声,偶尔传来几声昆虫的鸣叫声。

突然,高庆丰听到树叶哗哗的声音,而且很凌乱,像是有人爬树摇晃树叶的声音。

他一下子精神了,立马反应过来是有人进果园里偷橙子了。

高庆丰翻身而起,这时,大狗也汪汪的大叫起来……

他牵起两只狗就寻声疾奔而去,只看到前方橙子树下有一个黑影。

高庆丰怒火一下子上来了,还真是个小偷,他大吼一声:“你给我站住!”

没想到,那个黑影听到后,也许是做贼心虚,竟一路狂奔而去。

高庆丰也跑着追了上去,两只大狗此时以挣脱了狗绳,冲着黑影一路飞快的追赶。

高庆丰毕竟年纪大了,没跑多远就力不从心了,他两腿发酸,气喘吁吁,寻着狗叫声的方向一路找去。

不一会儿,高庆丰到了一处水塘,看到两只大狗在水边急的团团转。

高庆丰缓了一口气,往水塘里看了看,夜晚太黑也没看到什么。

可是,两只狗还是冲着水塘里不停的叫。

高庆丰拿出手电筒朝水塘里照来照去,发现水里好像有个人。

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他壮着胆子又仔细的看了一下,果然是一个人,而且已经不动了。

高庆丰只觉背后发凉,不禁出了一身冷汗,他颤抖着拿出电话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将男子打捞上来,此时男子已经溺亡。

警方通过调查后认定,男子当晚饮酒过量,偷橙子被狗追赶,掉进水塘导致溺亡。

男子身上没有被狗咬伤的痕迹。

最终,警方判定男子属于意外死亡。

男子的母亲知道后悲痛欲绝,她恨高庆丰害死了她的儿子。

但警方却认定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高庆丰没有刑事责任。

男子母亲认为是高庆丰没有看好大狗,才导致儿子死亡,他应当赔偿85万元。

1、男子的母亲认为,高庆丰作为橙园主人有看管好大狗的义务,所以,他应该对儿子的死负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男子和朋友喝完酒回家的路上,经过高庆丰的果园,一时口渴便翻过围栏,跳进果园偷摘橙子。

却被高庆丰的大狗追赶,男子慌不择路跌进水塘溺亡。

高庆丰在有人进入果园时,没有制止大狗持续追赶男子,存在一定过错。

2、男子偷窃也属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作为成年人,明知偷窃是违法的行为,还翻越围栏,去偷摘橙子。

所以,男子的行为是存在过错的。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男子擅自翻进橙园偷橙子是违法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负主要责任。

高庆丰放任大狗追赶男子,没有及时制止,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所以,高庆丰对男子的溺亡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认定,男子自身承担80%的责任。

而高庆丰承担20%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高庆丰赔偿男子母亲17万元。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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