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是外卖小哥,送餐的时候,因为迟到几分钟,被一大姐破口大骂,外卖小哥刚想解释,大姐上去就一巴掌给男子。男子气不过,随后反击,大姐还想继续对打,这时,警察来了,大姐见到警察后,一神操作惊呆众人。网友:这大姐是合格的演员。
(案例来源:星沙时报)
黄鑫是一名外卖小哥,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虽然很辛苦,但是为了生活他咬牙坚持。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给顾客送餐,途中因为交通堵塞,送餐的时候,晚了几分钟。
顾客是一位50多岁的大姐,因为黄鑫送餐送得晚,惹得她非常生气。
大姐一拿到外卖,气得指着黄鑫的鼻子就破口大骂。
黄鑫虽然生气,但是他知道顾客就是上帝的道理,所以,他强忍着,低声下气跟大姐解释并道歉,没想到大姐不依不饶。
大姐继续指着黄鑫骂骂咧咧,还越骂越起劲,黄鑫忍不住怼了大姐一句。
没想到,大姐冲上来就甩了黄鑫一巴掌,甩完还羞辱黄鑫。
顿时,黄鑫感觉,屈辱和不堪直冲脑门,忍无可忍的他直接回击大姐一巴掌。
大姐没想到一臭外卖竟然敢打自己,她更气了,冲上去想跟黄鑫对打,这时两位路人见状冲上来隔开他们。
大姐的老公看到大姐被打,就冲上来指着黄鑫大骂,扬言要打黄鑫一顿。
夫妻俩指着黄鑫骂骂咧咧,无论路人怎么劝说,并努力隔开他们,都没办法平息两人的怒气。
也不知道谁报警了,不一会儿,警察来了,之前还骂骂咧咧,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大姐,一看到警察,突然倒地不省人事。
众人被大姐这一神操作给整懵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连警察也懵了,转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个视频一发出来,网友炸开了锅,有的人说,小哥明显是正当防卫,希望这是一个知法的警察。
有的网友说,这大姐太强势了,黄鑫就该打回去,这叫对等 ,你怎样对我我怎样对你!警察怎么认定都好!互殴就互殴。起码自己对得起自己。
还有的网友说,如果装死能占便宜的话,那我们上战场的时候就都装死得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动手打人一巴掌违反了法律第几条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果尚未造成轻伤,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较轻,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打人一巴掌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可以不予处罚。
但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公安机关将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合本案,因为外卖员送餐迟到几分钟,大姐就打外卖员一巴掌,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黄鑫可以报警,等待警察处理。
2、被人打了一巴掌反击打回去一巴掌,算正当防卫吗?
被人打了一巴掌后反击打回去,如果是在合理的限度内进行自卫,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如果反击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在被人打了一巴掌后反击打回去的情况下,如果反击行为是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目的,并且在合理的限度内进行,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正当防卫。
然而,如果反击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那么可能会被视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被打后装病讹人违反了法律第几条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如果被打者故意讹人住院,这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如果这种情况不能通过私了解决,且涉及到巨额医疗费用的赔偿,可以拒绝赔偿。
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轻伤,这是不用付刑事责任的。
如果诉讼到法院,可以申请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中的伤残鉴定,出具鉴定书后,只需赔偿责任之内的金额就可以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